积极履行普法责任 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区法院接受“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
日前,大亚湾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多家职能单位接受了由律师、媒体、学校、基层普法工作者代表组成的评议团评议,区法院得分98分,排名第一。近年来,大亚
湾区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贯穿到立案、庭审、裁判、送达各个环节。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发布案例等形式,传递司法案件中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普法工作中,区法院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专门成立了以院长负总责,副院长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普法专项经费,为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围绕着普法责任目标,区法院将普法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对各阶段性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年来,区法院受理案件约1.3万件,结案约1.2万件,一审改判发回重审85件,仅占结案数的0.74%,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效的统一。
开展庭审直播和文书公开
为了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区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在一楼大堂设立咨询台,为当事人解答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方面的疑问;在二楼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了《起诉须知》《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10多种关于立案执行有关程序的手册。此外,每天安排一名入额法官接待来访当事人,为其释法答疑;将每月15日定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领导轮流值日,为来访群众释法析理;为了让当事人理解裁判结果,法官还在裁判文书上附注了法律条文,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庭审直播和文书公开亦是法院进行普法宣传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区法院已累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43件,观看人数达4.46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736份,公布各类执行信息4289条。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作用,区法院定期向上报送推荐案例。今年以来,已报送案例7次,推荐案件共25篇。两年来,已有2个案件分别入选省法院十大涉民生和十大欠薪典型案例;2个案件入选“惠州法院精品案件”;2017年审理的钟某某妨害公务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5个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刑责的典型案例之一。
多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除了 “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外,区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结合“国家宪法日”“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法律“六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去年2月,法院把被告人邹某某等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庭审搬进社区,组织了党政机关和街道、村(社区)70余名干部全程旁听;同年6月,刑庭把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案件庭审搬进了大亚湾区第三中学,通过“庭审观摩+法官授课”的形式,给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警示教育课。一个个鲜活的法律案例,形象生动地解读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群众通过亲身观摩、体验法庭审判全过程,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司法程序的认识和了解。
普法宣传形成矩阵效应
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区法院还与《惠州日报》等媒体建立常态化深度合作。同时,推出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型普法政务自媒体平台,成为区法院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的重要手段。通过借助内外部媒体资源,区法院建立了覆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普法宣传阵地,以及时解读重大法律政策,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形成矩阵宣传效应。
2016年至今,已累计发布新闻报道119篇,其中包括中央媒体2篇、省级媒体41篇,拍摄以案说法类节目17期。2017年2月,《人民法院报》以《民生案件无小事》为题,图文并茂地报道了区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的情况;今年以来,惠州电视台《以案说法》《第一直播室》《大亚湾报道》等节目先后报道了付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严某掉包商家二维码盗窃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张 晨 通讯员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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