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注重纪法衔接 提升执纪审查成效
“这次经开公司发生的经济案件,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也深感后悔,对不起党,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人民,伤害了企业。”惠州市经济开发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刘佛宝忏悔道。作为国企领导,他伙同公司员工套取公款。今年2月,惠州市纪委监委对刘佛宝等6人进行审查调查,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处理。
刘佛宝等6人所涉的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而且作案手法隐蔽,办案难度大,惠州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深度融合,注重纪法衔接,提升执纪审查成效,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今年以来,惠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1653件次,立案722件923人,采用留置措施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8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与此同时,确保办案安全,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
南方日报记者罗锐通讯员陈惜辉李斯
运用多种调查措施寻找突破口
“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达10多年,涉及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该公司财务人员也涉案,他们成立私人公司来走账,还销毁了一些账本等资料,反侦查意识强,这给办案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办案人员李云说。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审查调查组,重点查办该案件。
在初步核实情况后,今年2月24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市经开公司原总经理刘佛宝、曾夏阳,副总经理苏振伟,以及财务人员周凤英、黄惠夏、张素华等6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我们办案时注重由点到面,抽丝剥茧,一步步寻找突破口。”李云说,调查取证过程中,办案人员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运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搜查等多种调查措施开展调查,并且在运用过程中确保做到于法有据、适用正确。
不断完善的规章制度为办案提供了有效指引和坚强保障。当前,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包括《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在内的多项制度,制定70多套审查调查文书并制作相关流程图。
筑牢办案安全“生命线”
“时间太久了,我记不太清楚了。”“我作为下属,领导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审查调查期间,有的涉案人员一开始还找“借口”来推脱,在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面前,他们低下了头。
经查发现,市经开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刘佛宝和曾夏阳、苏振伟,利用其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之便,指示公司财务人员负责经办工商登记、转账、取现、做账等具体事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市纪委监委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的同时,强化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审查调查组筑牢办案安全“生命线”,始终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和依法办案,把文明、安全、依法办案作为“必修课”,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今年2月28日,经省纪委监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曾夏阳、苏振伟和周凤英采取留置措施,5月25日对刘佛宝采取留置措施。采取留置措施期间,市纪委监委实行班子成员每周轮流负责留置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案管室干部24小时驻点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应急处置。
与司法机关进行“无缝对接”
在审查调查期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熟悉案情,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和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顺畅。目前刘佛宝等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过提前高效对接,在移送的同时,顺利完成了宣布及送达处分决定、解除留置措施和执行逮捕等工作。
惠州市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衔接机制,确保监察和司法“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惠州市党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惠州市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司法、法法衔接的7项配套制度。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审查调查组还对刘佛宝等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宣讲,促使其主动认识错误、如实说明问题。刘佛宝等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检讨错误,积极筹措退赃,主动如实交代审查调查组尚未掌握的其他贪污公款的事实,有的还主动提供其保管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账本等原始书证,这些对查清犯罪事实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新闻推荐
近日召开的市委全会提出,当前稳增长的关键是稳实体,稳实体的关键是稳工业。“稳”的底气,来自于今年下半年有一批大项目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