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亿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 借助基金的“放大”作用缓解融资难题

南方日报 2018-08-08 07:50

由于缺乏担保、抵押,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考虑“坏账”、“不良”的风险,中小微企业发展频频受制于融资难。

因为创新化解企业融资难,近日,一条看似不起眼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里突然“火了起来”: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山东德州创新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因解决了小微企业需要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被作为正面案例在央视播出。

那么,什么是“无还本续贷”?借助政策和监管之手能否让企业、银行实现双赢?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惠州有哪些创新实践?

●南方日报记者张昕

1多地推“无还本续贷”新策

对企业而言,以往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才能再贷款。为了还款,企业必须先筹集一笔资金,甚至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资金,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

也正因如此,山东德州当地银监局和中小企业局合作,由中小企业局选出一批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试点。

其实,“无还本续贷”并非新鲜事物,也不是德州的首创。

早在2014年7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中要求,银行应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按新发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根据《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换句话说,“无还本续贷”的对象是小微企业,本质上属于“借新还旧”,但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的“倒贷”问题,减轻企业贷款成本。

“续贷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企业不用找钱还贷款,也不用"过桥"贷款,但企业可能会产生对续贷的依赖;对银行来说,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但也容易成为银行掩盖不良的工具。”惠州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公司部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无还本续贷”对企业来说是利好,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

无独有偶,在德州推出“无还本续贷”几乎同时,河北银监局出台了全国首个银行续贷小微企业的文件——《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

按照这份《指导意见》,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经其主动申请,商业银行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即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运作。

事实上,在2014年7月银监部门颁布《通知》发布多项“松绑”措施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在尝试着用“无还本续贷”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

记者通过走访和梳理发现,在过去几年里,对个别信誉较好,正常经营的稳定客户,到期续贷也成为了一些商业银行的做法。以工行为例,其推出的“网贷通”模式,就是最早实现了让小微企业可通过网络自助完成循环贷款申请,并在通过年审以后可以自动延长借款期限。

2享政策“红利”需进入“推荐范畴”

同样是在2014年,结合《通知》要求,惠州通过对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成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截至今年6月的规模已经达到了7500万元,企业可借助基金的“放大”作用获得银行的贷款。

类似的做法还有今年6月成立的惠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来自惠州市经信部门的数据,目前已有460多家企业经过审核进入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数据库,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支持299家企业获得贷款22.56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想要拿到基金贷款,前提是经过推荐、审核进入企业数据库,而同样的门槛也出现在了此次德州“无还本续贷”中,必须有“中小企业局的推荐才能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

“"续贷"最关键是审核是否严格到位。监管部门规定,对于"无还本续贷"的企业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但市场还是担心在实操过程中可能会有风险。”国泰君安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认为,严格的监管和对称的信息将成为企业能否享受政策红利的核心。

今年5月,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对惠州小微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小微企业融资难首先是银企信息不对称。调查中,只有16.7%的小微企业可凭自有物业、动产、设备抵押获得融资,47.6%的企业认为可凭良好信用状况获得融资,34%的企业表示暂无任何资源作为融资条件。

对于这34%的小微企业来说,不仅银行不会轻易向其授信发放贷款,进入政府部门的“推荐范畴”或是纳入到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企业数据库几乎不可能。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顾雷认为,目前各地创新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仍存在监管方面的缺失,商业银行也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对待,待银保监会出台具体监管和办理条款后,明确了条件、期限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科学商定具体贷偿方式,才能从制度上保障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闻推荐

大亚湾区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亮出上半年经济成绩单 多项重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市第一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大亚湾区经济增长好于年初预期。图为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南方日报讯(记者/王彪)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