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 即日起至9月30日可提出申请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考上大学,却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学费怎么办?日前,惠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惠城区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惠城区户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和准大学生即日起至9月30日可申请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惠城助学贷款对象须满足3项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公告》明确,惠城区今年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要完全符合以下3项条件方可申请: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于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前往惠城区教育局六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01室)(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申请。惠城区方面提醒,为提高办理效率、节省排队等候时间,建议错峰办理业务,7月主要办理续贷业务;8月、9月重点办理首贷业务。首贷、续贷学生均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到现场办理。
首次信贷学生须与家长一起现场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网上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首次信贷需要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在系统内自行导出打印申请表,持表到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高中任一个部门进行认定盖章;首次信贷的学生应带齐相关材料与家长(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惠城区教育局资助部门现场办理贷款手续。此外,办理首贷的学生在签订合同后的2-5天要激活自己的支付宝。
信用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的,如果第二年还需要贷款则要办理续贷手续。续贷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待高校审核通过,在系统直接导出打印申请表即可,不需要认定盖章。现场办理时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带齐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前往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
签订合同后,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维护有关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否则不能办理续贷。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等有变更时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毕业学生考上研究生如需续贷,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系统中的信息更新后才能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此外,毕业学生也可带齐续贷申请有关材料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直接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
《公告》明确,借款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就读高校去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此外,办理贷款后不要急于缴交学费住宿费,如果已经缴交学费住宿费,高校将不予录入回执,将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发放后,支付宝会以短信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借款学生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借款学生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查询发放状态。
若贷款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仍有剩余,剩余的钱会存放在助学贷款专用的学生支付宝账户中,借款学生需先完成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然后才能将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使用。
另外,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除每年11月份系统年度结息期间外,其他各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
新闻推荐
东江时报讯记者香金群准备步入婚礼殿堂的新人们,想为你们的爱留下特别的印记吗?想给自己幸福的人生留下一份特殊的礼物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