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阶段专项督查整改工作 惠州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按要求落实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截至7月3日,惠州市共接到转办来信来访案件291宗。7月3日,惠州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28批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8宗,其中博罗县、惠城区各2宗,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区各1宗,博罗县、仲恺高新区联合投诉1宗。惠州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组织调处,按要求落实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前19批次184件案件中,办结170件,未办结 (正在处理)14件,前19批次案件办结率92.4%。
惠州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成立了市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交办案件落实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维稳组、专项督察对接组),建立领导带班、集中办公、定期研判等系列制度,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各县(区)主动负起属地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全力组织辖区内的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建立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各项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推动惠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
惠州市按要求落实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报案件材料19批次184件案件。经查实,前19批次184件案件中,办结170件,未办结(正在处理)14件,前19批次案件办结率92.4%。前28批次总办结率58.2%(按照省统计口径,总办结率=已办结/交办总数*100%)。已办理上报案件中,属实4件,基本属实15件,部分属实142件,不属实23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共对责任企业采取责令立即改正113件;限期整改(改正)64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改(整治)2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191家;查封扣押9家;立案处罚96件,罚款679.117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59人;公安立案侦查5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3人;纪检部门就3宗案件追责问责9人。
坚决打好打赢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歼灭战
惠州市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反映出惠州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上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惠州市督察时也对惠州市多个生态环保问题重点关注。惠州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计划分两阶段对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打好打赢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歼灭战,为接下来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一阶段 (6月29日~7月5日),由交办案件落实组分3组开展一周时间的案件办理督导工作,现正在进行;第二阶段(7月6日~7月29日),分两个组下沉到各县(区)对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每个县(区)下沉时间为一周。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市环保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同时自觉履职,组织开展好与该局相关的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惠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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