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及时褒奖+长效机制引导助人为乐好风气

南方日报 2018-07-03 12:31

日前,惠州红棉慈善会志愿者罗国平,在惠城区中信水岸城小区外的西枝江中救起两名溺水者后,低调离场,其行为受到广泛赞誉。

惠州好人层出不穷,而当“好人”遭遇磨难,又有更多人伸出援手。据媒体报道,今年19岁的李锦飞曾多次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救人,使得多名落水者获救。不过一次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李锦飞意外碰到路边护栏摔成重伤,由于家里经济拮据,其难以承担20多万元的手术费。日前,惠州市慈善总会等组织和个人纷纷伸出援手,截至7月1日,已筹集善款9万余元。

近年来,惠州涌现出古槐基、李惠云、赵喜昌等一大批各类道德人物典型,形成了广大市民学习好人、关爱好人、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生动局面。去年以来,惠州共有20人入选“中国好人”及候选人;2人入选2012年“感动广东”十大人物。

政府应做“好人应当有好报”的兜底者

时下设立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表彰奖励、社会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一些没有申报或者还不能完全达到见义勇为奖励标准的好人,也应设立好人基金,对曾经见义勇为、做过好事救过人的行为人,只要事实确凿,可以通过基金为他们购买相应额度的保险,一旦他们遇到意外或者生病时,就可以得到相应的救治保障,并对他人产生示范作用。

曹建明

人人都渴望被帮助。多次不惧危险跳水救人的李锦飞摔伤后,更应有国家、社会对其进行关心、关爱和救助。要是多次不惧危险跳水救人的李锦飞,如今摔伤却无社会救助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将怎样去鼓励大家助人为乐、争做好人好事?所以,政府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对该类人群的特殊帮扶制度,做“好人应当有好报”的兜底者,让“英雄”不流泪,让社会崇尚、帮助英雄,让助人为乐之花开遍惠州。

许兵

可设立好人帮扶基金

建议惠州向西安等城市学习相关经验。如西安市设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帮扶基金,通过政府注入、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较为稳定的帮扶资金来源,实现对有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常态化帮扶,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排忧解难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还应协调相关部门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实用技术培训、政策扶持创业、住房医疗等方面,分门别类地制定激励保障措施。

程传波

见义勇为在很多时候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未必就是生命,可能是长期的疾病折磨或肢体伤残,也可能是失业。以往不乏见义勇为者后续治疗医药费无以为继或是因伤丢了工作的。对见义勇为者,除了要给现金奖励和荣誉称号,还应尽可能地免除其后顾之忧。例如,向见义勇为人员赠送覆盖自费部分、作为医保有效补充的终身医疗险。相关费用除了政府或见义勇为基金承担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允许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广告宣传,来达到减免收费的目的。杨国栋

及时褒奖是对助人为乐最好的引导

要激发社会乐于助人的风气,最好的倡导和引导就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这样的人和事进行及时褒奖,让助人为乐者做好事之后能得到政府和社会及时的认可,心灵得到慰藉。根据广东省《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等,罗国平的事迹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地方公安等部门理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主动为其申请见义勇为称号等,进行奖励和鼓励。余明辉

平平淡淡过日子,随时随地做好人,已经成为无数惠州人自然恬淡的栖居方式,这尤为令人感动。但必须看到,这只是“惠州好人”的“上半阙”,那“下半阙”,则应该是好人好梦、好人好报的落地和实践。

从治理层面,对见义勇为者不仅要给予必要的精神荣誉和物质奖励,而且要切实建立和即时更新好人群体遭受不可抗力灾厄时的快速响应救助机制,缺钱筹钱、缺信息给信息、缺渠道供渠道,同时要大力为社会爱心汇聚、回馈与互动创造良好条件,以好人共同体的互助共享,以社会各层面的爱心回馈,让好人尽早走出困境,过上更好的日子。张翼

我们都可以是惠州的“平民英雄”

这些见义勇为的市民,都是普普通通的市民。可以说,只要我们同这些见义勇为的市民一样心怀善良,就一定有无数行善事、暖人心的机会。比如说,下雨天,手持雨伞的我们,可以为他人撑起一片无雨的空间;比如说,在别人上车投币无零钱时,我们可以微笑着帮他投进零钱;比如说,坐在公交车上,有人需要座位时,我们可以主动地让出座位……这些事情都很小,如果我们始终坚持做这些凡人善事、暖人暖事,就会是当之无愧的“平民英雄”。

王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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