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及全省平均 如何通过“富民”来“惠民”?
日前,招聘平台BOSS直聘发布报告称惠州平均工资已达6500元,旋即在惠州引起热议——不少网民纷纷表示“拖后腿”“被平均”,有的抱怨实际工资不但差了一大截,还好几年没怎么涨……
收入,最能体现百姓共享发展成果的获得感。那么,惠州人的收入水平究竟如何?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来分析,更为客观。
以2017年的数据为例,在珠三角地级市中,惠州为31091元,排在惠州前面的是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分别为45813元、45451元、44043.1元、43554元。惠州的这个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3003.29元。其中该指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均工资性收入,惠州(21005.6元)位居珠三角第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052.87元)。
惠州人的存款有多少?记者将各市统计局公布的住户存款余额与常住人口进行比较,得出住户存款的人均存款额,惠州这一比值为4.5万元/人,位居珠三角第八,仅高于肇庆,比全省平均水平(5.6万元/人)还低不少。
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一般被用来反映居民的消费水准。2017年,惠州这一指标(22969元)与江门(22906元)处在一个水平线上,位居珠三角第七;排第六的中山(29034元),就与惠州拉开了不小的差距,佛山、东莞、珠海等则更高。实际上,惠州该指标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820元)。
这些指标,显然更真实地反映出这个城市居民的富裕程度。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惠州这几年确实发展挺快,不过却感觉不到收入有多少增长。”这是记者身边不少市民的直观感受。百姓的收入水平为何上不去?让“钱袋子”鼓起来难点在哪里?对于走过30年成长历程的惠州市来说,在当下这个关口,以“富民”实现更大程度“惠民”是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
策划:陶然周欢统筹:罗锐叶石界采写:南方日报记者叶石界
1“富民经济”困境“星星”太稀还是“星光”太暗?
百姓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就业。而就业,与经济发展方式息息相关。
由于对就业拉动作用更明显,民营经济被称为“富民经济”。一直以来,惠州的产业结构被认为存在着“月朗星稀”的问题——靠大企业支撑,缺乏中小微企业。
事实果真如此?
记者查阅各地市统计数据显示,到去年末,惠州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约48.6万户,其中民营经济户数为46.13万户。同期,佛山全市市场主体总数为61.8万户,东莞为100.09万户,中山为35.08万户,江门为31.47万户,珠海为29.04万户。这意味着,惠州民营经济的规模比珠中江各地市市场主体总数都要高出不少。
按城市每百万常住人口的市场主体数量来测算,惠州为10.2万户/100万人,佛山为8.1万户/100万人,东莞为12万户/100万人——相对来说,惠州的人均市场主体数量甚至比佛山还多,与中山(10.8万户/100万人)接近。
但是,按每万户市场主体的民营经济增加值来算,惠州则明显靠后——佛山是99.33亿元/万户,中山为51.3亿元/万户,而惠州则只有34.66亿元/万户。
这一数值意味着虽然惠州的市场主体不少,但其动能还有待激发。在广东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看来,惠州其实“星星”并不算“稀”,而是普遍过小、“星光”太弱,在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市民可支配收入上没有发挥出作用。
这是惠州民营经济的短板。
实际上,2010年,惠州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占全市GDP比重仅为35.5%。随着这些年“惠28条”“惠42条”“惠十条”等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先后出台,到2017年惠州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至1684.62亿元,占当年GDP比重提升为44%。
跟周边城市比,差距依然明显。同在去年,东莞的民营经济增加值3739.48亿元,占GDP比重为49.3%;而佛山更是高达6067.02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了63.5%。中山也有1799.82亿元(高于惠州的1684.6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2.2%。
这个差距,也说明了惠州民营经济的竞争力和活力不足。
当前,惠州中小民营企业仍亟待产业升级。就拿惠东制鞋业来说,这个惠州最具代表性的传统产业,高峰时曾经集聚了数千家鞋业企业、20多万从业者。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抗风险能力差,不少企业目前面临着经营困境。在当前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复杂背景下如何突围,考验着从业者也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2解决收入不平衡是“造血”还是“输血”?
发展不平衡,是当前城镇化率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69.85%)的惠州(69.55%)的一大现状。城乡发展的差距,直观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
记者对珠三角各地市2017年的数据进行测算,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来看,在珠三角内部,惠州比广州、珠海、江门低,为1.898,在同期佛山为1.775、东莞为1.607、中山为1.509、肇庆为1.361。
提高百姓整体的收入水平,重点要提高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其关键,便是兴旺产业以振兴乡村。不过,在惠州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当前最缺的便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事实上,惠州还有不少贫困地区。这些贫困村产业基础薄弱,有的村庄除了农民以最传统的耕作方式守着一亩三分地外,几乎没有产业。
去年开始,惠州市委市政府针对148个省市贫困村特别是其中的46个贫困村,制定了精准脱贫的方案,并采取“三个一百”(百局扶百村、百企扶百村、百会扶百村)的扶贫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
在政府部门动员下,各扶贫单位、企业等纷纷捐出了扶贫款。
如今,走进这些贫困村,大多数村的村容村貌整治、道路修整、路灯安装等有了较大改变。在提高村民收入的举措上,不少贫困村采取以扶贫资金入股水电、光伏发电等做法,作为村里的“造血”项目,有的农村已经开始分红,虽然不是很多,但也是一笔收入。
不过,记者发现,在这些贫困村乃至部分没被列入贫困村的村庄,真正的产业项目还相当少。“入股水电等举措,可为村集体和村民带来分红,对短期内提高人均收入见效快,不过,并没有给村民带来多少就业机会。”惠州市喜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何茂新对记者说。该公司是惠东县平江村对口帮扶企业,跟当地果农合作,开办以果蔬为原料的日化品工厂。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目前不少贫困村的产业项目依然停留在规划图纸阶段,而没有实质进展。这意味着依然处于“输血型”扶贫阶段,离真正的“造血型”扶贫还有不小距离。有扶贫干部对记者坦言,当前不少对口帮扶的企业,也“还没进入状态”。
而一些扶贫单位甚至还只是花点钱给贫困户买种买苗的粗浅阶段。“不摆脱传统种养殖,农民是富不起来的。只有产业化,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农民才有翻身致富的机会。”何茂新说,将产业链的培育落到实处培育“造血能力”,才能真正提高村民的收入水平。
要提高这些贫困地区的收入水平,依然任重道远。
3资源变资产
能否通过改革为居民开拓收入来源?
从去年惠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1005.6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7.6%;经营净收入为5842.7元,占可支配收入18.8%;财产净收入2836.8元,占可支配收入9.1%。这意味着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
记者对比惠州跟珠三角其他较发达城市发现,经营性收入差别不大,主要差距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佛山29509元、东莞34017元显著高于惠州的21005.6元;人均财产性收入,佛山6944元、东莞7713元也都远高于惠州的2836.8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
如果说工资性收入取决于产业的层次与质量,那么财产性收入的多少则取决于百姓所掌握资源的市场转化能力和程度。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证券投资、租金、土地流转分红等方面的收入。从各城市公布的统计数据看,虽然财产性收入占比较小,但随着经济的持续升级,这部分收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在城市中心区的市民,通过房屋出租等方式,更能享受到财产性收入;而在农村地区,增加财产性收入也并非不可能。
“农民手里最大的资源,莫过于土地。这包括承包经营权、闲置农房、宅基地,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共有的资源等。”广东省三农资讯服务中心执行主任马华表示,怎么盘活集体资源,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并将社会资本相结合,以开拓稳定的收入来源?这需要持续推进农村改革。
“改革的核心,还是在于土地。”马华说,比如落实好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通过打通流转环节,让农民分享到土地的增值收益。
据惠州市农业局负责人介绍,当前,惠州已经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今年年初的颁证率已经达到96.70%。而接下来,能不能通过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让农民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共享改革成果,值得期待。
此前,惠州市曾提出要启动农村宅基地农房自由交易制度,逐步将农村宅基地、农房等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交易市场,实现市域范围内有序流通。但出于慎重考虑,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该市乡村振兴发展的相关规划中,有涉及相关内容。而如何稳妥推进,对政府是一个考验。
■声音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
激活民营经济
“藏富于民”增强城市后劲
“提高居民收入是一个系统工程。”广东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发达城市的市民或者城中村的村民,其巨额的集体经济分红、租赁收入带来巨大的致富效应是难以复制的。但从可支配收入的结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来看,工资性收入依然占据大头,而要提升工资性收入,意味着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陈鸿宇分析道,大项目能够快速带动经济的增长,能快速提高人均GDP,但由于税收上缴、企业留存等相对较多,意味着分到就业者手上的收入比例就较少。而民营企业对经济成果的分配则更具优势。所以不同城市之间,人均GDP的相差倍数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不一样。同样的经济总量,中小微企业多的地区,居民收入相对较高。
“佛山"藏富于民"现象就是一个例子。”陈鸿宇对记者解释,改革开放初期,佛山大批农民洗脚上田,收获了市场经济改革的红利,在持续的改革开放中成长为中国颇具企业家精神的一个群体。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造就了今天佛山独特的经济结构——民营企业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8.7%。
遍地的民营企业不但带来更多就业,同时也对土地等生产要素需求更旺盛,从而为市民的资源变资产提供了市场,继而开拓了新的收入来源。而浙江人均收入(2017年为42046元)在全国各省市中仅次于上海、北京,不仅在于其区域发展均衡,同时也因其民营经济发达——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不但降低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而且使浙江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领先。
陈鸿宇认为,这对惠州的启示,是要更加注重以民营为主导的实体经济,将增强城市发展的后劲——提高了居民收入,居民手头有钱了,又促进了消费升级,为产业升级注入了动力。
“提高居民的收入,在当前的发展环境下,从根本来说是要有质量的增长。”他说,一方面要优化存量经济,另一方面则要突出创新、突出市场化发展增量经济。不管是一直以来民营经济发达、内生动力强劲的佛山,还是在快速转型中摆脱过去“三来一补”的东莞,都在增量经济的快速提升中拉动了百姓的收入。“这种增长,就是有质量的增长。”
陈鸿宇认为,要形成民营企业“铺天盖地”发展,减税降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举措。“对中小微企业的减税要落到实处,更要避免"明减暗增"现象,让中小微企业更好地休养生息。”他说。
以“富民”来诠释
“惠民之州”的价值
惠州“惠民”的理念,一直为外界所称道。早在2012年,惠州被确定为全省首个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市,通过制度改革让更多百姓更公平地享受到发展成果。
一个更强的惠州,应当是这样的:不仅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财税收入不断突破,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应当越来越强。市民的获得感,首先来自于更富裕的生活——钱包鼓起来,更早地踏入全面小康门槛。这就是以“富民”来诠释“惠民之州”的价值。
从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看,同样也要形成更浓厚的“惠民”底色,让发展经济与提高居民收入更为匹配。
过去,不少地区存在着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不及经济增速的情况。这一方面源于相对于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的提高有滞后性;另一方面也说明粗放式的增长质量有待提高。而随着发展的升级,这一局面应当得到改变,居民的收入增长不应低于经济增长——即形成共享式增长机制,体现包容性发展的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要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这一提法,正是要让市民实实在在享受到发展的红利。可喜的是,这些年惠州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开始略高于人均GDP的增速。
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的比值,是比人均GDP更能体现百姓分享发展成果的一个指标。笔者统计发现,以“藏富于民”著称的浙江省这一比值达到了45.4%,厦门市为42.3%,东莞市更是达到了49.8%,而惠州的这一指标是38.8%。对比这些城市,惠州还有挖潜的空间。
要让各级政府部门形成更强的“惠民”发展意识,则需要有更明确的指引。比如,更重视居民收入占经济增量比重这一指标,以此弥补GDP指标过于宏观而不能反映居民获得感的缺陷。
从这个角度讲,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共享式增长机制,让经济发展更加“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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