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加快建设“网上社保” 推进“互联网+就业”

南方日报 2018-06-28 09:58

惠州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图为“2018年中职生人才专场推介会”现场。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日前,惠城区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惠城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惠城区要求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意见》提出,惠城区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把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紧密结合起来,使促进就业与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及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等发展战略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因此,惠城将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探索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综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和人力资源供需评估机制。

同时,大力发展研究设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意见》还明确,各镇长(办事处主任)为各镇(街道)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区人社局要加强对就业形势研判,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及时掌握全区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等数据,制订完善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的失业预警应急预案,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有效推动全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就业

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意见》提出,要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同时,支持劳动者通过新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法律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落实社保政策,发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加强对吸纳新就业形态人员量较大用工平台的监测和服务,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报告以及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

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增强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动开放共享一批基础性专利或购买一批技术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贫困高校毕业生可获创业补贴

在就业创业环境方面,惠城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改进审批行为。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营业)登记条件。加大对初创企业项目开发、场地支持、租金减免、住房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组织企业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创新创业大赛,配合做好广东“众创杯”“创客广东”等大赛活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完善创业创新和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继续落实“展翅计划”,拓宽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体系,支持高校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指导站。强化人才支撑,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导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对急需紧缺人才可提供研究场地、科研经费、安家补助等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高校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补贴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留学人员归国就业创业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为留学人员归国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落实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今年底前建成全区退役军人自主择业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全面提升技工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意见》显示,惠城区将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譬如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确保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作用,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契合受教育者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造能力。

又如抓好惠城区技工学校的学生宿舍改造、学校围墙改造、相关实训室场地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信息化校园建设;继续贯彻学校内涵发展主线,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学校专业建设工作,依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合理调整、科学设置学校专业,加大学校招生工作力度,想方设法稳定学校办学规模;扩大中技(中职)学校学生到高一级职业院校进行学习的范围,擦亮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品牌,全面提升惠城区技工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校企双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对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结合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定制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为保障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将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简化审核流程,落实补贴政策。在现行职业培训补贴直接补贴个人方式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推进“互联网+就业”拓宽服务通道

《意见》显示,惠城区还将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

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基础上,推进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卡证合一”工作,推进“互联网+就业”,加强与联网平台合作,拓宽就业创业服务通道,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扩大服务对象自助服务范围,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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