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56支队伍保护母亲河 惠州建立市县镇三级共青团“河小青”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惠州日报 2018-06-23 11:39

各县(区)团委要结合行政区域及流域水系实际情况,对各河流流域段进行划分,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按照县级不少于50人、镇级不少于20人的规模,建立各级“河小青”队伍,常态化开展活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市水务局共同举办的 “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河小青”专题培训会上获悉的。

累计开展63场各类“保护母亲河”活动

“河小青”是参与“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的广大青年志愿者的总称,是惜水爱水的倡导者,是巡河护湖的参与者,是节水护水的推动者。

据悉,今年3月22日,团市委牵头成立了惠州市“河小青”志愿服务总队,并联合市河长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惠州市“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系列活动的通知》。2个多月来,全市各级团青组织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组建了56支“河小青”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2000余人,累计开展63场各类“保护母亲河”主题活动,种植树木42316棵,绿化面积625.5亩,参与人员6195人次,“河小青”们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志愿服务行动,成为共青团助力惠州市“河长制”及“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

团市委将实施“河小青”岗位创建行动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惠州市“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团市委将“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工作内容纳入全市共青团工作考核体系,与各县(区)团委签署《2018年度“保护母亲河,助力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团组织主动对接各级 “河长制”办公室,对应“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市、县、镇三级共青团“河小青”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按照县(区)不少于50人,乡镇、街道不少于20人的规模建立各级“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河小青”志愿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团市委将实施“河小青”岗位创建行动,建设一批青少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场所;鼓励和引导当地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头转变生产方式,打造绿色企业,推动企业成为青少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实践窗口;开展“河小青”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河小青”对话“河长”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通过“河小青”征文比赛、黑板报、手抄报评比以及在水域沿岸开展“随手捡、随手护”等巡河护河“微行动”接力,将传播绿色生态理念融入“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全过程;通过线上线下的“河小青”接力活动,积极推进绿色生态理念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事业,全面助力惠州市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本报记者马海菊 通讯员沈小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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