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给力! 三小时顺利执结七年“骨头案”

南方日报 2018-06-21 08:53

南方号惠州中级人民

法院

来源:惠州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6月19日

6月12日上午,龙门法院联合龙门县公安局、司法局、畜牧局等有关单位,依法对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的涉案土地予以强制清场,给一起历时七年的“骨头案”画上句号。

该案是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12年,经龙门法院一审、惠州中院二审依法审理,判决解除原告某柑桔场与被告陈某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某柑桔场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天内支付补偿款30余万元给陈某,陈某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天内将所承包的鱼塘、房屋、猪舍、果树范围内的土地交付某柑桔场管理使用。然而,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某柑桔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8时,龙门法院负责人带领执行干警、法警共30余人奔赴涉案土地所在地。在使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宣读强制执行法律文书。随后,人员控制组、财产清点组、迁出实施组等各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对涉案土地范围内的猪舍及平房进行清空并拆除。同时,由配备执行单兵装备的执行人员实时将执行现场的画面传回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根据现场传回的实况信息作出指示,统一安排部署执行行动。

现场,陈某签下承诺书,表示愿意主动交回涉案土地。经过三个小时的工作,涉案土地上的平房、猪舍清理完毕,龙门法院顺利将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案件得到妥善执结。

统筹:南方日报记者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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