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批次粽子抽检全合格 省市县三级食药监部门开展粽子专项抽检行动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许 魁)近日,省、市、县三级食药监部门对惠州辖区内的端午应节食品———粽子进行专项抽检。本次抽检工作对惠州市获证粽子食品生产企业(在产)进行了全覆盖抽检,对食品流通市场粽子食品则进行了随机抽检。
其中,省食药监局在惠州市抽检8批次,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抽检63批次,惠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其辖区抽检20批次。检验结果显示,91批次粽子均为合格。
检验项目涉及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等。
温馨提醒
粽子好吃,但不要贪吃哦!
●留意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尽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但还是建议多关注粽子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留意相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标签所示贮存方式保存;
●要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味不正的粽子;
●不宜多吃!
粽子不易消化,部分品种含糖量或脂肪含量高,老人、小孩、高血糖血脂患者不宜多吃。
●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举报!
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在购买粽子产品后应保留小票、收据等,如遇有质量问题或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31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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