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惠城实行牛羊集中屠宰
惠城下月起实行牛、羊集中屠宰。图为工作人员在安装屠宰装备。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陈美君)为规范惠城区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惠城区印发《关于实行牛、羊集中屠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全区对牛、羊(含清真牛、羊,下同)实行集中屠宰管理。《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笔者获悉,截至目前,惠城区仅有一家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部门相关证照的集中屠宰场,地址位于马安镇。
屠宰应符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通告》明确,惠城区对牛、羊实行集中屠宰管理,未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部门相关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牛、羊屠宰。个人自宰自食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负责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惠城区牛、羊屠宰及其肉品(含内脏,下同)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告》规定,牛、羊屠宰车间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屠宰牛、羊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清真牛、羊时,必须符合清真牛、羊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同时,牛、羊屠宰企业要守法经营,健全内部管理,完善屠宰加工设施和设备,卫生达标,收费合理,严把肉品质量安全关。
屠宰的牛、羊应当经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牛、羊时,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屠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牛、羊肉品,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肉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肉品受政府和企业双重把关
目前,惠城区暂时只有一家经政府同意并取得有关部门相关证照的集中屠宰场——广东省大农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屠宰场位于马安镇新楼村村委会马路斜对面。
记者日前走访该屠宰场看到,屠宰车间已经建设完成,部分屠宰设备安装到位。总经理陆清龙介绍,屠宰场分为两期建设,两期工程的厂房已于去年11月建成。其中,一期工程设备安装于今年2月完成,二期工程的设备在引进当中,预计两个月后安装到位。
陆清龙介绍,一期工程占地5000平方米,厂房占地1200平方米,主要用于羊屠宰,日屠宰能力可达8000到10000只;二期工程占地5500平方米,厂房占地1300平方米,主要用于牛屠宰,预计日屠宰能力可达500头。“引进的屠宰设备是省内最先进的。”陆清龙说。
在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把关方面,陆清龙介绍,屠宰场进货来源地须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场还须有无瘦肉精承诺书,进场须经过当地兽医站检验、检疫以及企业检验双重把关。牛、羊检验、检疫合格,屠宰场才会屠宰出货。“屠宰场的肉品全程不落地,落地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将作无害化处理。”陆清龙说。陆清龙还展示了企业自检肉品过程中使用到的瘦肉精检测卡,“用检测卡可以让有瘦肉精的肉品露出马脚”。
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通告》还规定牛、羊肉的销售、采购等环节。如超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肉品专卖店等肉品经营者应当销售来自牛、羊集中屠宰企业或有合法手续的产品,并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做好牛、羊肉品进货台账登记,销售时应在柜台或摊位前明示检疫、检验证明并提供有效的销售凭据。
《通告》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羊肉品。对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能进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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