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北区ZXB05-02-03地块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惠湾住建公示(2018)8号

惠州日报 2018-06-01 14:27

为支持我区建设大型商业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北区ZXB05-02-03地块 (东正公司39000㎡用地)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东正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取得了《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惠湾住建要书[2015]25号),该地块的各项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39000㎡,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1857㎡;容积率≤2.2(计容建筑可平衡至东侧93884平方米用地,两地块统一规划建设);与东侧93884平方米综合建筑密度≤33%;与东侧93884平方米综合绿地率≥25%;停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沿石化大道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办公类公共建筑。

根据《大亚湾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原方案批复,该地块的各项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39000㎡,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1857㎡;容积率≤4.5(须与东侧用地统一规划,总容积率指标控制在3.0以下);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停车位≥1.0个/100㎡计容建筑面积,沿石化大道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办公类公共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上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予以公示。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住建局频道(网址:http://www.dayawan.gov.cn/qzjj/)或到我局规划用地科查询。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5531193

传真:0752-5531222

E-mail:dywbyzx@163.com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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