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新增 25家“百佳示范药店”
南方日报讯(记者/廖钰娴)近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官网发布了关于创建“百佳示范药店”的公示。公示指出,经药品零售企业提出申请,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审查,惠州市局复查,按照相关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拟评选出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惠州大药房富民路分店等25家零售药店为惠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百佳示范药店”。
其中,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凡对候选名单中有意见的,可直接向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752—2873612)反映,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市食药监介绍,2017年以来,惠州在药品零售行业推行百佳药店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家管理较规范的零售药店作为示范药店,旨在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管理理念和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这是《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创建“百佳示范药店”活动实施方案》实施以来,该局评选出的第二批“百佳示范药店”。今年1月,同仁堂惠州药店南坛店等20家药店获得第一批“百佳示范药店”称号并获发“百佳示范药店”牌匾,标志着惠州市百佳示范药店创建工作首战告捷。
根据要求,“百佳示范药店”必将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引领行业更加规范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同时鼓励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品牌意识,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此外,对已取得“百佳示范药店”称号的药品零售企业,食药监部门将每年结合日常监督或GSP认证跟踪检查等进行审验,对因企业主体责任受到监管部门严重行政处罚的,将撤销“示范药店”称号,收缴“示范药店”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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