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租售方案过了公示期才公示? 市房管局现场检查 要求再重新公示一周

东江时报 2018-05-12 14:53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到小区检查了解方案公示情况。《东江时报》记者冯丽均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新旧物业交接风波刚停不久,市区下角御景花园小区又被业主投诉停车位租售方案过了公示期才公示,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导致有意见未能及时提出。5月10日,市房管局抵达现场进行检查,认为此前公示位置不够显眼,未达到让广大业主知悉效果,要求再重新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示一周,让业主知悉并提意见。

现场:小区正门最显眼公示栏未张贴公示

当日上午,东时记者在下角御景花园小区发现,《御景花园车位租售公示方案》被张贴在小区东门、西门入口的墙上以及物业管理处,由于东门、西门这两处均不是小区常设的公告栏,且方案字体不大,也没作显眼的加红处理,出入业主不容易留意。而在小区正门处有一个显眼的公示栏,但这里却没有张贴 《御景花园车位租售公示方案》。

东时记者留意到,根据方案,公示的起止时期为3月28日-4月27日,但多位业委会成员均表示,在4月28日前没有业主看到公示方案,该业委会副主任叶先生称,东门和西门的公示方案都是在4月28日下午才张贴上的,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张先生也表示,开发商是自己张贴公示方案,没有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代表则称,此前在地下停车场入口处有张贴,但不知被谁撕掉了。

部门:再公示一周收集业主意见

东时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小区停车位总数和总户数的配比未达到1:1,“这就是我们业主为什么要捍卫知情权,我们不反对卖,但对于当中的子母车位、售价、租金等,我们业主中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叶先生说,业主不知情就没时间去提出异议。

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和业主投诉,市房管局产权科科长谢芝桂认为,当前对方案的公示未能达到部门希望的让广大业主知悉的效果。他要求开发商在小区显眼位置,如电梯内、显眼的公示栏,或以短信、微信通知业主等多种方式,再重新公示一周,充分收集业主对方案的意见,再来看方案内容是否要改进。

他还介绍,2015年12月出台的 《惠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到期,部门将结合近几年小区停车位租售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热点问题进行综合考虑,重新修订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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