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守护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惠人慧语

惠州日报 2018-05-15 15:09

据《惠州日报》日前报道,为让惠州市更多的青少年沐浴在阳光下,成长得更幸福,团市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关工委等多家单位,计划从今年6月起至2020年用2年半时间,在全市中学、中职(中技)学校实施“青苗护航——— 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民族振兴,祖国富强。推进“青苗护航——— 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有助于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进而为他们营造健康、安全、和谐、互助的环境。

众所周知,青少年涉世未深,判断力差,容易犯错。“青苗护航——— 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既是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也是立足当前的“民心工程”。特别是对监护缺位、关爱缺失、身心发育成长受到影响的重点青少年和弱势群体,将起到更加直接的关爱、帮扶作用。

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程,不妨从两方面发力。

一方面,制定守护帮扶机制,推动护航工作常态化。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心灵陪护、综合服务等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防诈骗、防侵害、心理辅导等服务,营造安全健康向上的成长成才环境;制定关爱帮扶机制,完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和服务机制。有序有效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引导、行为矫正、心理疏导、就业导航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动员社会力量,汇聚护航合力。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有关方面不妨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动态摸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构筑青少年群体关爱体系。学校是重要的育人阵地,条件允许可考虑设立青苗护航站,配备工作人员,时刻关注重点青少年的成长;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市民关注重点青少年成长,参与重点青少年关爱志愿行动,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实现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工作的全覆盖。

生而不养谁之过。当然,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不能一味地丢给学校、社会,家长监护责任不可缺失。近年来,由于监护人失职导致未成年人人身受到伤害、权益受到侵害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因此,家长应加强日常监管,尽到监护责任,让青少年得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练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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