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受理首例区监委移送案件

惠州日报 2018-05-21 14:57

本报讯 (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薛思瑜 唐思玲)记者日前获悉,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惠阳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三和街道总工会罗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成为惠阳首例由监察委侦结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5月7日下午,惠阳区纪委监察委发布了两则消息,其中一则是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总工会罗某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根据通报,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私利,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在案件调查阶段,区检察院应区监察委邀请提前介入,选派职务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了解案情及证据情况,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取证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区监察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为区监察委收集、固定及保全证据提供法律支持,也为案件后续进入刑事诉讼奠定基础。

早在年初,为确保改革后惠阳区检察院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有效衔接,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区监察委的业务沟通,积极探索建立惠阳区检察院与区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就案件的提前介入、移送程序、适用文书等方面问题作了细致规划,并积极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提升检察官办理监察委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的理论基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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