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螺子湖新岸苑第2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8-05-22 14:54

惠市规建公示〔2018〕123号

日前,本局收到邓映亚、杨立芬等住宅业主对河南岸螺子湖新岸苑第2栋住宅楼加建电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加建电梯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邓映亚、杨立芬等住宅业主申请在现状为9层住宅楼东南面阳台凹槽处加建1部电梯。所报加建电梯方案首层占地建筑面积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刘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2117691、2167161

监督电话:2117398

传真:2117185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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