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朋友圈骗取钱财 一男子被判诈骗罪获刑10个月

惠州日报 2018-05-28 14:37

本报讯 (记者赖金朗 通讯员马 塨 邱嘉滢)日前,一男子因在微信朋友圈谎称可以帮他人提高“蚂蚁花呗”的消费额度骗取钱财,被惠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2017年9月,被告人刘某在微信朋友圈谎称可以帮他人提高支付宝中 “蚂蚁花呗”的消费额度。被害人徐某信以为真,便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刘某以帮助徐某提高“蚂蚁花呗”的消费额度为由,要求徐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告诉他,并让徐某利用手机在网上下载4个APP贷款软件进行贷款,将贷得的款项转账给刘某用以办理提高“蚂蚁花呗”消费额度的事项。2017年9月15日、16日,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3次将贷得的10882.5元转账给刘某。刘某将该款兑换成现金并消费掉。

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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