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公 告
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2017年度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福元村、岭下村垦造水田项目》(下称: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规划红线内的阴城、坟墓、金埕进行迁移,现将有关阴城坟墓、金埕迁移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于2018年5月18日开始进行清表除障工作,请本项目区内所涉及的阴城、坟墓、金埕的后代或亲属在于2018年5月30日前到岭下村委会、福元村委会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阴城、坟墓、金埕的标示或迁移补偿手续。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迁移或标示工作。阴城、坟墓、金埕迁移补偿款由省建工集团和坟主后代或亲属及村委会三方协商确定补偿款项。对逾期未迁移阴城、坟墓、金埕的,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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