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若要开店 得看邻居脸色 惠城区举行首例行政许可听证会
李先生的早餐店位于居民住宅楼下。
二楼住户认为阳台上的“黑东西”(红圈处)就是楼下早餐店的油烟飘上来导致的。
早餐店店主因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重新申办,与此同时,早餐店楼上的住户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停止办理该早餐店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前,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这也是惠城区首例行政许可听证会。听证会结束后,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和证据后认为,该早餐店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主体适格,申请手续齐备,同意许可机构拟作出的行政许可。4月2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给该早餐店办理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
事由
店主:申办许可证被告知有人请求停办
该早餐店位于惠城区桥东街道东湖花园6号小区外围的商铺。4月18日,东时记者来到该早餐店,见到了该早餐店的负责人李先生。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在东湖社区开早餐店已有10多年,2015年因原档口租约到期,随后将早餐店搬迁到现址经营,经营场所约五六十平方米。
不久,李先生就收到2楼住户的反映。“主要是针对油烟和噪音方面的。”李先生说,“本着合法经营与和睦相处的原则,针对楼上住户提出的意见,我投入了不少后续资金,采取了很多改进措施。”
李先生说,早餐店主要经营炖盅、肠粉、汤粉、蒸米丝、粥等,不做饭市和宵夜,烹饪方法主要是清蒸和炖品,油烟和普通家庭厨房差不多。尽管如此,他还是花了五六千元把厨房蒸煮产生的废气经烟管引到下水道排放。关于噪音,他平时也提醒店里的人轻拿轻放,“环保部门的人也到过现场检测过,营业时间内产生的音量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李先生说,“我们还花了1万多元装了天花,也是为了更好地降噪隔热,减少对楼上住户的影响。”
“这几年,楼上住户一直不停提意见,我们也一直尽力整改。”李先生说,因为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月到期,2月份他到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提出申办申请,结果被告知,此前已有人请求停止办理该早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住户:早餐店油烟噪音影响作息和健康
提出这个请求的,正是早餐店楼上的住户。4月18日,东时记者来到早餐店楼上2楼住户罗女士的家里,这个请求是她牵头写的。当天,罗女士也给记者出示了这份请求,落款有21户住户的签名。“另外4户,我去敲门时,不在家,要不然估计也会签的。”罗女士说。
这份请求中提到的请求停止办理该早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该早餐店擅自改变规划,以及油烟和噪音影响住户休息和健康。
“我家四个房间,刚好都在早餐店上面。”罗女士说,“每天凌晨两三点送肉、开门卸货以及凌晨4点左右开始制作食材的噪音,都会把我吵醒。”对于油烟问题,罗女士指着阳台边缘说,“你看,这些黑黑的东西,就是油烟。”接着,罗女士又指着阳台对着的人行道,“你看,他把油烟排到人行道的一个井里,那油烟味还是会飘上来。”
对于罗女士提出的噪音和油烟问题,3楼的住户张女士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凌晨送货的时候,我也会被吵醒,有时候家里总能闻到早餐店飘上来的一些异味。”张女士家人也在请求表上签了名。
罗女士说,这几年,她和住户们也多次向居委会、街道办、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过。“早餐店的确做了些整改,但我认为还是没有整改到位。”罗女士说,“我花钱买这套房子,就是想安享晚年的,他做生意可以,但没理由要我们陪着受罪。”
为此,在得知早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会于今年4月到期后,住户们向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上述请求。
听证会
早餐店申办许可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一方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一方利害关系人则提出停止办理的请求。因该早餐店经营涉及公共利益,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于今年3月6日发出了听证公示,并于3月28日举行听证会,这也是惠城区首例行政许可听证会。
当天,早餐店李先生及其委托的律师、利害关系人代表罗女士及另一住户李女士、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的行政许可承办人均到场参加了听证会。承办人员就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听证公告的证据、理由进行了陈述,承办人员、申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围绕该早餐店申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分别做了申辩、质证。
利害关系人:早餐店擅改规划 油烟和噪音扰民
在听证会上,住户代表罗女士等人认为,该早餐店的商铺主要功能是商场,且未设专用厨房、烟道,没有规划餐饮功能,未经市住建局批准擅自改变规划,属于违法违规。还有,早餐店虽然取得了营业执照,可是依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规定,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应当经规划、建设、房屋管理、消防、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许可,应当依法办理许可后方能开展经营活动,他没有取得这些部门的许可,就不可以开餐饮店。该早餐店气味呛鼻难闻,污染生活环境,侵害了住户身体健康,对此,住户请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办理该早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李先生委托律师:经营场所合法合规环保检测也合格
李先生委托的律师认为,早餐店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明确功能是商场,是商业用途的,申请人用这个场所办理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之前申请人和惠城区环保分局有一个诉讼,在法院的判决书里认可了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规划许可是商场,可以在该场所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关于商事主体资格,申请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具有合法主体资格,而且环保部门已经到申请人店内和罗女士家里进行过实地检测,根据检测数据结果,早餐店经营产生的水汽、油烟和噪音均在国家环境检测允许标准内,申请人也有证明早餐屋环保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在听证会现场提交了。对此,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承办人:
规划和环保审批不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前提条件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的行政许可承办人在听证会上说,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里规定的发证条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过该经营场所,认为申请人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场所的条件,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证条件。申请人是有营业执照的,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提交了规定的申请材料,就是符合发证条件,而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规划和环保审批不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的前提条件。
结果
行政许可机构为早餐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月30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听证意见,该局认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据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规划、环保的抗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故不应采纳。申请人已办有营业执照,具备商事主体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适格,且申请手续齐备,同意许可机构拟做出的行政许可。
4月2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为李先生的早餐店办理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这一结果,李先生说:“证办下来了,我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罗女士说:“我不满意。”罗女士同时还表示,虽然早餐店拿到证了,但还是希望早餐店能再加以整改,减少油烟和噪音对住户的影响。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对于行政许可机构作出的决定不认可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意义
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交流平台
此次行政许可听证会主持人、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刘永良表示,此次听证会听证的事项具有典型性。在城市里,早餐店开在居民楼下的情况很常见,居民对居民区的早餐店有需求,同时早餐店对楼上住户的影响也不同程度存在。听证会的召开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交流的平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行政部门来说,这也体现了对行政许可的审慎态度,有利于推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行政许可听证会后,行政部门将会作出听证意见提供给行政许可机构,行政许可机构再据此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
“这是惠城区首场行政许可听证会,随着城市发展,类似的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会越来越多。”刘永良建议,市民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餐饮店的开办有异议的,也可以尝试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
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香金群 本版图片 《东江时报》记者香金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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