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校外午托都规范吗? 仲恺对全区午托机构开展地毯式专项整治
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午托机构的消防安全措施。《东江时报》记者黄岸媚 通讯员陈嵩霖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黄岸媚 通讯员陈嵩霖 因为无暇照料,仲恺不少家长只能将小孩送往校外的午托机构。那么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是否规范?安不安全?环境怎么样呢?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关注校外午托安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仲恺区校外午托机构迅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无照无证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推动校外午托机构的健康发展,该区食安办印发了 《仲恺高新区校外午托机构无照无证和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4月12日起,仲恺区食安办组织各园区、各镇(街道)、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校外午托机构存在无照无证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全面加强该区午托行业管理,有效保障该区校外午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镜头
未做食品留样被责令整改
4月13日上午,根据该区食安办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对惠环辖区校外午托机构开展无照无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联合检查组一行逐户开展核查,认真记录检查情况,主要查验校外午托机构亮照亮证经营、食品安全、消防设施、健康证办理及经营场地和配套设施等情况。对证照不齐全校外午托机构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健康证和消防安全等审批手续;对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责令午托机构立即整改。
当天下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突击检查陈江街道辖区内5家午托机构,重点对午托机构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查验,本次突击检查的5家午托机构均证照齐全,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其中2家午托机构存在食堂未作食品留样的问题,并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要求立即整改。
消防设施不齐全责令整改
与此同时,仲恺各街道也进行了同步整治行动。13日,陈江街道组织食安办、经济发展办、安监所、科教卫办和陈江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展校外午托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组重点核查了辖区内4家午托机构,在前期检查无照无证和食品安全基础上,整治行动再升温。
沥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率镇食安办、财贸办、专职消防队、沥林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午托机构无照无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组共检查4家午托机构。经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2家午托机构食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1家午托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 (办证资料已提交)。受检午托机构存在个别消防设施不齐全情况,行动组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令改正。
潼侨镇食安办联合各村(居)、社区开展校外午托机构无证无照和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效果,重点核辖区内5家午托机构,暂无发现无证无照情况。
检查人员行动中发现其中3家午托机构存在原材料台账缺失情况,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其中1家午托机构食堂存在未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并立即要求整改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有效提升午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潼湖市场监管所联合镇食安办、经济发展办开展校外午托机构无照无证和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午托机构1家,午托机构周边餐饮服务单位3家,主要针对午托机构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持证亮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专门核查。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受检的这家午托机构正在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其余3家餐饮服务单位均有证照经营。随后,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措施
整治后仍无照无证经营坚决取缔
接下来,区食安办将继续组织宣教文卫、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以及各园区、各镇(街)持续、深入推进该区校外午托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午托机构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零容忍”,对整治后仍无照无证经营的午托机构坚决取缔,旨在全面规范并加强该区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
据该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仲恺各园区、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落实整治各项内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无证和隐患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在限期内办理证照和消除安全隐患;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关停或直接取缔等措施,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校外午托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排险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防范。
与此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学校、校外午托机构和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卫生防范意识。
相关链接
专项整治内容
●证照持有情况:
核查是否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
●食品安全情况:
1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烹饪场所是否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间是否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4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是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5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是否相互分开;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是否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
6食品处理区是否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及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7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黄岸媚 陈嵩霖
新闻推荐
车子礼让 行人感到温暖 惠州市机动车礼让行人等文明交通行为蔚然成风
机动车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东江时报》记者姚木森摄东江时报讯记者刘豪伟斑马线前,车辆主动停车礼让行人;乘坐出租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