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司法社工跟踪帮教有效降低再犯罪率 惠城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实现全程化和社会化
惠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2017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开展“护苗行动”。
东江时报讯 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余党政 昨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介绍“未检三信”品牌建设情况。
现状 成立专职机构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惠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办”)成立于2016年4月,以 “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专职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清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17年,未检办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48件333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0件206人,审查起诉案件98件127人。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42件62人,人数与去年同期上升138.5%;相对不起诉14件15人,人数与去年同期上升150%;附条件不起诉7件11人。
“对轻微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震慑与警示。”林清说,2017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涉嫌强奸、猥亵儿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3人,审查提起公诉42人。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保护 在全市未检工作中率先引入司法社工
林清介绍,2017年,未检办以创建“护苗行动”部门品牌为目标,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宽容不纵容原则,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惠城区检察院共对32名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重新犯罪率为0,其中促使5人重返校园;在工作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庭审教育,近两年的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0.72%,取得良好的帮教效果。同时,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未检工作中率先引入司法社工,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模式,引入2名司法社工进驻未检办工作,实现帮教全程化和社会化。同时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团队,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长效机制。惠城区检察院还在区技工学校建立惠城区首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有效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
未检办检察官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2017年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案件34起,有效化解矛盾;依法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96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7件11人;依法对74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行封存,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 针对中职和高校学生设计“未检三信”
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检办的重点工作之一。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张小莉介绍,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2016年和2017年,未检办先后与惠城区教育局、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签订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方案,开展了数十场的法治课,取得良好的效果。
“辖区内学校有几百间,要实现所有学校全员覆盖,我们的人力、精力和财力明显不足。”张小莉说,“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更为有效地让每一个学生都接受到法治教育,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去年8月,未检办将《给惠州高校新生的一封信》联同 《录取通知书》寄给惠州学院和城市职业学院的8000名新生,取得不错的效果。为深入推进该项法治宣传工作,未检检察官特别走访了惠州市区内与仲恺高新区的中、高等院校,了解学生的法治需求。同时结合办案实际以及现阶段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等问题,针对中职学校新生和毕业生、高等院校新生设计惠城“未检三信”。
东时记者看到,这三封信,主要是通过案例和检察官温馨提醒来进行法治宣传,如《给中职学校新生的一封信》选择的案例侧重于酒驾、赌博和吸毒的危害;《给中职学校毕业生的一封信》侧重于防范社会风险,警惕求职诈骗等。
昨日,惠城区检察院与辖区各中、高职院校签订框架协议,将共同推进“未检三信”,并形成长效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组图片 《东江时报》记者香金群 余党政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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