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举报非法集资有重奖 最高奖励10万元 最低1000元
东江时报讯 举报非法集资者,最高奖励10万元,最低奖励1000元。日前,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对本市境内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置后,给予相应奖励。
需实名举报
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在骗取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往往迅速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受害者损失惨重。此次,《细则》正是为了鼓励市民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而出台。
东时记者留意到,市民举报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多种,如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走访等方式,向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也可以向公安、工商以及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
但是举报奖励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即举报人提供实名、联系方式,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线索;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情况。
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进行的举报,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或者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经被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等6种情况则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核实时限15个工作日
如果一事实被两人或两人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细则》提出将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如果是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事实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同一举报人在各级举报奖励部门举报同一案件事实的,由办理该案件的部门奖励,不给予重复奖励。对于跨市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可不受市外是否给予奖励限制,惠州市是案件主办地的,由惠州市相关部门实施奖励;案件主办地是外市的,可由惠州市根据涉案金额由相关部门视情予以奖励。
《细则》同时还设置了核实时限,即接到举报后,处置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实是否为最新线索,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并且,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门应在行政处罚或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奖励等级及金额,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举报奖励决定期限。
如果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则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细则》还提出,本着鼓励举报、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县(区)如果财力许可,奖励标准可高于但不低于市定标准。
奖励条件
须同时满足3条件
1举报人提供实名、联系方式,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3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奖励等级
奖励分为3个等级
《细则》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侦破的作用分为三个等级,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一等举报奖励最高,但要求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奖励按判决认定涉案金额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
二等举报奖励次之,要求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奖励按判决认定涉案金额的0.3‰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2000元。
三等举报奖励的要求为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可视情况给予1000-10000元奖励。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冯丽均
新闻推荐
“培训班报名”短信你怎么看? 骗子先冒充“孩子”再假扮“老师”以参加培训班为诱饵骗家长钱财
骗子冒充“女儿”发信息给叶女士欲实施诈骗的手机短信截图。受访者供图东江时报讯记者范文燕教育问题是家长们最重视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