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新民、叶添年等9户住宅业主加建电梯用地的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宋新民、叶添年等9户住宅业主申报的惠州市龙丰大岭路23号A栋住宅楼加建1部电梯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要求其完善加建电梯所需使用的8.3平方米用地手续。我局拟同意该建筑物加建电梯用地。对上述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在一周之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0752-2896315
联系人:邱先生惠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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