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新生下月3日起申请学位 大亚湾区外来工子女继续执行积分入学政策,5月27日~30日可网上申请
本报讯 (记者姚亚超)家长们请看过来!近日,《大亚湾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一年级和七年级大亚湾区内户籍新生,以及父母单方为大亚湾区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工作将于5月3日至5日进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将继续执行积分入学招生政策,可于5月27日~30日网上申请学位。据悉,今年大亚湾区将提供一年级学位5510个,七年级学位2985个,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550个和305个。
据悉,2018年秋季一年级入学,全区将提供4150个公办学校学位、1360个民办学校学位,均比去年有所增加;秋季七年级入学,全区将提供1760个公办学校学位、1225个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学位与去年持平,民办学位较去年有所增加。此外,2018年公园上城小区配建24班公办小学开学,可增加1080个学位;北大培文惠州实验学校(新建)可增加民办优质学位3420个 (其中小学1620个、初中1800个)。
根据《方案》,今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将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公办中学七年级面向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街道招生;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采取以学区为单位,由各街道第一小学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各街道第一小学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该街道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并划分公办小学的学区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为大亚湾区户籍生 (2018年4月30日(含)前入户),父母单方为大亚湾区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按照 《2018年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申请学位。各学校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数量,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
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招生方案,市民可登录大亚湾区宣教局网站查询详细招生信息。
《方案》规定,每名适龄儿童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须是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
此外,招生期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5562628、5562152(教育科);投诉监督电话:5562160、5562932(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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