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铺路”助市民居者有其屋 截至2017年底,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95.25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达到60.65万

惠州日报 2018-04-26 15:53

为咨询人员讲解公积金相关手续。 本版图片均由本报记者郭亮平 摄

集体讨论公积金相关政策。

为客户办理业务。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站式服务。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了全功能网点。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严惩”、“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可就近办理”、“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去年以来,惠州市调整、完善、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一条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凝聚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的心血。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正逐渐与越来越多的家庭联系在一起。截至2017年底,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95.25亿元,缴存余额145.91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达到60.65万。从2004年成立至今,盘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历程,可谓是支持惠州市民购房力度最强劲的一项事业,是一项为民、利民的民心工程、保障工程,惠及全市广大职工,助惠州百姓进入“安居时代”。

关键词:覆盖

贷款总额百余亿缴存人群超60万

居住,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地级市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运作。惠州市也开始进行机构改革和调整,到2004年正式建立了公积金中心。从2004年底开始,各县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统一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管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此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居者有其屋”是很多人的迫切需要和美好祈愿。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保障民生住房梦的产物,经过多年的发展,惠州市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个人住房资金积累机制。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政府给予税收优惠,资金和利息全部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在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租房等条件时,可以提取个人账户的资金,为职工建立起了强制性住房资金积累制度。

“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帮助,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搬进新房。”市民张女士最近刚搬进新房,结束了10年的租房生活。张女士和丈夫毕业后来到惠州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也有了孩子。之前两人觉得买房压力太大,一直租房居住。但有孩子后,考虑到孩子读书,他们准备买房。但等他们逛了不少楼盘后发现,即使出了不低的首付,每个月还需要支付五六千元的月供,这对于这个小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你们干嘛不用公积金贷款呀?”朋友的询问提醒了刘女士,随后她咨询了相关的政策,通过公积金贷款了50万元。而且公积金的低利率大大减轻了他们的还贷压力。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唯一的政策性住房贷款,因其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已经成为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缴存职工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由此成为广大职工减轻还贷压力、提高长期住房消费能力的保障性资金;此外,惠州市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作为补充资金,与财政资金一起在解决廉租住房方面发挥住房保障性作用。

从2004年到2018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发挥的功效可谓成绩斐然:截至2017年底,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395.25亿元,缴存余额145.9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达到8.44万笔173.03亿元。实际缴存单位总数6225家,职工人数达到60.65万,公积金保障体系覆盖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品质差的换品质好的,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实施,让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把住房公积金使用到购房当中,一定程度上也拉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消费。

关键词:惠民

调整扩大使用范围,惠及更多人群

2017年全市净增公积金缴存单位954家,实际总缴存单位数达到6225家,新增单位162家;净增缴存职工达到4.16万人,全市共计60.65万单位职工纳入保障体系。在缴存企业属性分布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26%,国有企业占6.32%,城镇集体企业占2.31%,外商投资企业占1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35%,其他占1.48%。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公积金缴存单位中私企和民企比率有效上升,这也意味着市民的公积金的保障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近两年是惠州公积金政策频繁出台的一年。租房、装修、缴物业管理费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提高10万元,缴存比例5%~12%,缴存登记可在银行办理……惠州市坚持因地制宜,适时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优化服务环境,让更多人群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

去年12月,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缴物业费。新政实行首月,据公积金中心统计,租房提取达到1928笔,总额约891.8万元;其它住房消费物业管理费、装修、维护、修缮等提取为1505笔,提取总额约1219.5万元。

今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从每笔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从每笔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终于涨了,对于我们这些刚需族来说,能稍微缓解一点压力,确实是利好消息。”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的消息一经公布就成为市民讨论的热点话题。随着惠州房价的上涨,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呼声随之增加。公积金中心根据惠州最近3年的年平均贷款金额进行测算,在保障资金池安全的基础上选择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是考虑到提高广大中低收入职工通过按揭贷款实现住房消费的能力。”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旧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有效期届满,公积金中心根据惠州市公积金发展实际情况,对原《规定》进行修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再次放宽了用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市民只要名下无房,租房都可提取公积金,而不再是只有满足“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房租支出才可提取。同时,新《规定》对缴存比例进行修改,明确“职工和单位按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了解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开始,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从5%~20%调整为5%~12%。此次新《规定》正式将调整后的缴存范围写入其中。

关键词:便民

信息技术+让公积金不再交钱容易提取难

“交钱容易,提取难”,在过去,不少人提起公积金都有着这样的评价。针对不同的提取用途,相关部门制定了不同的办理要求,而要集齐各种所需证明、资料,个中滋味,真是一言难尽。为此,市公积金中心依托技术手段,不断推进业务运营系统建设,切实加强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日前,市民赵先生办完公积金提取业务后,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效率给了个好评。他说,虽然听说该中心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不再像以前那样,去晚一点就拿不到号,一排队就半天,但没想到能那么快。近年来,该中心通过上线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营与监管系统等改革,大幅提高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速度。据统计,仅去年上半年,公积金提取业务笔数和逐月划扣业务笔数共16万余笔,其中在该中心及管理部服务窗口完成的仅4.46万笔,公积金窗口排队人流锐减3/4。

对普通市民来说,办理公积金业务主要集中在两大块,一是提取,二是贷款。随着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营与监管系统上线,除了到该中心窗口,市民还可以到合作银行网点或者通过逐月划扣来提取,相比以往一定要到窗口办理,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当前,惠州共有10家银行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在惠城区就有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惠州农商银行、南粤银行惠州分行、交通银行惠州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9家银行的27个网点可以提取公积金。在博罗还有博罗农商行的网点可以提取。据公积金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45.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71.79%。

公积金提取业务除了可到实体窗口办理,另一个更便捷的方式是办理逐月划扣。以前只有建行的业务系统支持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业务,其他银行业务系统不支持。有了住房公积金运营与监管系统后,现广大职工可在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博罗农商行等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 (含商业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自动转账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用房屋查档证明了?”“是的。”“也不用提供未婚证明?”“是的。”近日,市民苏先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贷款事宜,发现该中心已实行贷款信用承诺制。他跟记者感叹道,“这样方便多了,我至少少跑两个地方。”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承诺制是该中心为简化业务办理资料而实施的便民措施,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需提供未婚证明和房屋查档证明,只需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和家庭住房状况声明书,自觉说明婚姻及住房情况,并承诺内容属实即可。对于使用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该中心将把其录入系统黑名单,5年内不予受理提取,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国家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包括惠州在内,全国首批接入平台的城市有60个。去年随着该平台的上线,在惠的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就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而惠州市进一步简化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手续,凡是与其他已接入该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都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省去往返奔波劳顿之苦,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跟随区域间人员的流动需求,该中心推出的异地贷款举措也得到有效落实。2017年就实现297笔异地贷款的发放,金额为9298万元,当年底总发放异地贷款则达到5.85亿元。

事实上,为了提高市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水平,该中心还推出延伸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及增开周日窗口、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推出微信平台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切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让市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水平得到了质的飞跃。

关键词:保障

持续推进归集扩面多部门联手整治公积金拒贷

怎样让住房公积金覆盖更多人群,公积金中心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其中,为了让更多职工了解缴存公积金的好处,该中心在人力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人手组建了一支宣传服务队,深入到企业、工厂一线,深入工作一线调查摸底,上门宣传讲解政策,提高企业和员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并不是以自愿为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确实存在一些单位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现象,该中心也在持续通过宣传和执法等手段,加大力度督促、引导单位和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也可以实名举报企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核实,中心将采取措施要求其为职工缴存,从而不断提高惠州市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让所有职工受益。

去年,公积金中心收到单位职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多达40起,均已完成立案处理。对违规企业单位,该中心发出《责令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1份,不断强化的资金监管和缴存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断规范完善。

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曾是不少市民在购房时遇到的难题。而针对此种现象,近日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市房管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对限制、阻挠、拒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将责令整改。”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惠州市住建、房管、公积金等部门将联合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开曝光,同时纳入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并扣20分。而这一信用体系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征信和信用,一旦分数过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等各项业务开展都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

经过不懈努力,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归集余额不断刷新纪录,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65.4%,在全省各市处于先进水平,为职工支取和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本版文字 本报记者姚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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