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通知书
丘伟钊:
你于2015年12月20日与本公司签订《惠东县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惠东县华昊农业技术开发研究所股权转让合同》,鉴于你丘伟钊(公民身份证号:441323199210034319)于2017年9月份后未能履行义务,本公司多次催促均无法联系,至今仍未能履行,现通知你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解除此合同。特此通知。惠东县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惠东县华昊农业技术开发研究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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