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采集实名信息包括身份证件、手机号、人像信息、电子邮件、微信号等
惠阳国地税联合开展环保税宣传活动。
开展税务宣传活动。
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市地税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面推行实名办税。这意味着,惠州市办税人员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将进行实名信息的采集和验证。
何谓 “实名办税制”?哪些群体需要“实名”?需要通过哪些方面的认证来实现“实名”?围绕纳税人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
据介绍,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费)(含社保费,下同)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办税人员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对于为何要实行实名办税,该负责人介绍,其目的是通过实名办税,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责任,确保涉税(费)事项的提出是纳税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确保简政放权和税制改革的红利落到诚实守信的纳税人和办税人员身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托税收实名制管理采集的信息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让守法者尽享优质服务,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据了解,实行实名制办税有助于解决商事制度改革、“一照一码”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后出现的诸如办税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进行虚领虚开发票、恶意注销、故意阻隔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联系等问题,从而保护纳税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016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下发后,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先后开始推出实名办税。广东省国税系统已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不过,与国税系统相比,地税系统涉税(费)事项不仅涉及到企业,还涉及到许多自然人;不仅涉及到税收,还涉及到社保费征缴。因此,从全国来看,各地地税系统实行实名办税的时间均在国税系统之后。
国地税对共管户纳税人实行实名身份信息共享互认
惠州市地税系统实行实名办税具体涉及到哪些人员、其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渠道又如何?
据介绍,办税人员是指负责办理涉税(费)事项的人员,具体包括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纳税人授权的其他人员。纳税人为个人的,办税人员为其本人或其税务代理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人员。
在该负责人提供的一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记者看到,关于“实名办税制”,明确了办税人员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必须提供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人像信息;以及自愿提供的信息,如电子邮件、微信号等。
至于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渠道,该公告明确办税人员可通过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实名身份信息采集。
该负责人提醒,通过电子办税渠道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在网上进行实名认证时需拍摄提供人像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照片,并按提示上传其他相关资料;在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需按不同情形提供资料。如办税人员是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经纳税人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其中,身份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市地税系统加强同国税局的合作,对共管户纳税人实行实名身份信息共享互认,无需重复采集。
完成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后可享受无纸化办税服务
完成了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将对与纳税人的授权委托关系,以及办理涉税事项时的实名身份进行确认。
据该负责人解读,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经纳税人授权的其他人员,以及税务代理人的,在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后,在电子办税渠道或地税办税服务厅完成与纳税人的授权委托关系确认。
同时,已采集实名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时,以已认证的实名账号和密码登陆确认身份;已采集实名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到地税机关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确认身份。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件的,可以凭借已采集信息的手机,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完成身份确认。
此外,他还强调,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在电子办税渠道或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的,纳税人需及时在电子办税渠道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授权关系变更或解除手续。
而为进一步扩大实名办税的适用范围,对已进行采集实名身份信息的纳税人,通过实名登陆电子税务局办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所规定的9类92项涉税(费)业务时,可免予报送纸质材料,享受到无纸化办税服务。
最后,该负责人还提醒,纳税人需进一步了解实名办税事宜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也可访问惠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关注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咨询。
自然人如何进行微信实名认证?
采访中,该负责人还就“自然人如何进行微信实名认证?”这一话题,分步骤进行了详细讲解。
他介绍,首先,市民可以使用手机打开微信,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在“微办税”进入实名认证页面。
在身份证图片识别过程中,需分别点击上传身份证国徽面和头像面的图片。点击图片可拍照上传或选择文档图片上传。在上传证件图片后,点击“提交”,若该身份证用户已进行实名认证,会跳出提示信息:您的证件号码已实名认证!若上传证件图片为正确的身份证件图片,且像素清晰,则弹窗提示“身份证识别成功,正在跳转到实名信息采集界面,请稍后!”。
随后,在实名身份信息采集过程中,身份证识别成功后,自动读取带出证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有效期止、通讯地址,其中通讯地址默认为身份证地址,若地址不符合可自行进行修改。手机号码、邮箱需要自己填写,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录项。在此过程中,输入手机号码,并点击“发送”,弹窗提示“发送成功”,在倒计时内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如果手机号码已做过其他用户的实名采集,跳出提示:该手机号码已被使用,请更换手机号码!
接着进入人脸识别环节。在验证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界面。显示识别方法为:正脸面向屏幕;用普通话大声读出数字。然后点击“开始”按钮,进入人脸扫描,正面面对屏幕,提示用普通话大声读数字,点击“开始”。根据提示大声说出数字,若没有读出声或者声音过小则提示。如果人脸与身份证信息不匹配,系统会进行提示,无法通过验证。只要数字正确读出,人脸识别无误,就能顺利完成人脸识别。
最后,人脸扫描识别,验证通过,跳转回实名信息界面;若该实名信息未采集认证过,则弹窗提示“实名认证成功!”
文/图 本报记者卢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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