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法院获表彰 被授予“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东江时报讯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蔡中天 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被授予 “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为大亚湾区加快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和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一流司法保障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化解多元矛盾、司法惠民、涉民生案件执行、司法温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该法院树立“对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创新举措,打造品牌。出台了《关于推行司法惠民十条措施的决定》,推出了实行便民立案、免(减、缓)收特殊案件诉讼费、特殊案件财产保全免担保、节假日开庭、设立交通事故诉前联调工作室、简化执行款发放手续、积极帮助特困当事人获取救助、设立司法惠民工作室等十项举措。措施推出后,已使众多案件当事人获益。4年里,共办理免收诉讼费案件487件,为困难群众免(减、缓)收案件诉讼费168万元,为特殊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款98.7万元。
据悉,2017年,该院新收各类案件5021件,同比上升0.3%;办结5129件,同比上升17.9%,存案数1265件,同比下降7.9%,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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