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东海竹仔篱地段方奇辉8103.2平方米用地容积率调整批前公示
地块位置: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东海竹仔篱地段。
申请单位:方奇辉。
调整理由:《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大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该宗地周边路网调整,且其所在规划用地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
调整依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进行调整:
(一)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或划拨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调整内容:方奇辉于2006年12月27日取得惠东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GK-DY-04-02-1地块权属,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原规划设计条件:用地被道路分割为四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107.5㎡,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层15米。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草案,按原规划容积率1.5)依据控规,该地块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925㎡,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后模拟方案):规划总用地面积8103.2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9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848平方米,建筑密度23.5%,容积率2.0,绿地率35%。
论证结果:项目容积率调整为2.0后,用地总平面布局方案较为合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交通影响评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可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5日。
公示载体:惠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dong.gov.cn/),本局公示栏、地块所在地、港口规划建设所及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公示栏。
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凡有异议的,请告知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异议无效)。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登陆惠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dong.gov.cn/),也可到我局规划管理股查询 (联系电话:0752-8876871,E-mail:hdxjsj@126.com)。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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