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严查”规范校外托管 惠阳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

惠州日报 2018-03-12 17:42

摸底排查发现一些校外托管机构食堂属家庭式作坊,部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和有效遏制无证无照违法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日前,惠阳区召集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民政、各镇(街)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及无照无证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排查。排查将持续至6月底,在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相关部门将予以取缔。

去年底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各个文件都没有明确涉及校外托管的主体性质和审批许可,导致校外托管实际上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安全隐患。

“市场需求量大,家长反映的情况多。”惠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中小学生的迫切需求,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设置标准之前,惠阳区就先行制定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准入制度。去年12月12日,惠阳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校外午托管理各部门职责,对规范校外午托管理有具体依据。不过,《暂行办法》出台几个月来,却没有托管机构主动来咨询或办理规范手续。

对此,惠阳区主动出击,将通过排查摸底、依法查处、整治验收等三个阶段,全面整顿辖区校外托管机构。据介绍,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做到“七个严查”:查有无证照、查场所条件、查消防安全、查餐饮安全、查管理制度、查人员资质、查经营情况。

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设有偿课外辅导等业务

根据《暂行办法》,校外托管机构指的是为学生提供就餐、休息等托管服务的机构,按照《暂行办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设中小学生有偿课外辅导、培训等业务。

但在检查中,90%以上校外托管机构都提供了培训、辅导等服务项目。在淡水中心小学附近,光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就有20多家,检查人员逐一上门查看现场、发放通知,并根据情况要求现场整改。当天上午10点多,检查人员来到一家午托机构,门口装有监控设备,门口楼道放置的消防设施简陋。“这里安全隐患大,消防设施不齐全,空间狭窄不通风,存在疾病防疫等问题。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学生的人均面积应当在5平方米以上,这里显然达不到。”检查人员要求该机构负责人立即整改。

惠阳区教育局安全办主任李光明告诉记者,通过一周的摸底排查,辖区校外托管机构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情况,本来只能提供午休、就餐服务,却有培训班、辅导班等收费项目;一些机构面积较小,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一些校外托管机构是家庭式作坊的供餐模式,没有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存在卫生安全隐患;一些校外托管机构疏散通道没有达到逃生标准,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较为淡薄。

整改后仍无法达标将依法取缔

夫妻双职工、家中老人年岁已高、校内没有午托机构等现实问题导致当前社会对校外托管行业确实有着客观需求。

“既然社会有需求,采取全面取缔违规的校外托管机构这一简单粗暴做法显然行不通。”李光明说,因此,眼下当务之急就是要对全区现有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厘清校外托管机构的性质。在摸底过程中,同时给校外托管机构发放 《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和帮助校外托管机构朝着良好、有序的方向改进,达到《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如果通过一段时间的改进,依然无法达标的,我们届时将依法取缔。”李光明说。

按照计划,摸底排查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7月是查处阶段,这一过程中将依法取缔整改后依然无法达标的校外托管机构。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李芳娟 黄尉宏 通讯员陈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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