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3年内覆盖全市常住人口 《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符合条件者3年内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苏秉成)记者日前从市卫计局获悉,《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征求意见稿明确,2018~2020年为试行期,以全市常住人口 (惠州市户籍人口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为基数,按照3:3:4的原则 (即2018年完成30%,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40%),制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规划,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健康体检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对体检人群按照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征求意见稿把体检人群分为“0~6周岁人群”“7~17周岁人群”“18~34周岁人群”“35~64周岁人群”“65周岁及以上人群”五个年龄组。其中:“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执行。“7~17周岁人群”“18~34周岁人群”“35~64周岁人群”结合各年龄组情况,分别确定相关体检项目,在2018~2020年试行期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方式以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为主、巡回体检为辅、入户体检为补充。
记者了解到,“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费用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余人群健康体检经费为90元/人·年。群众自己增加的体检项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付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0~6周岁人群”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出生证原件到常住地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检项目;“7~17周岁人群”由本市各中、小学、职校统一造册登记,并根据学校驻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间安排开展健康体检;“18~34周岁人群”和“35~64周岁人群”,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登记造册,在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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