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成至少2个大数据产业园 惠州市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惠州日报 2018-03-25 17:10

“到2020年,努力推动惠州建成全省领先的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和产业集聚地。”日前,《惠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引进和培育3家以上大数据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形成1~2个大数据产业基地或大数据创新孵化基地。

年内开放20个重点领域数据

“到2020年,惠州市在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大数据创新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 《方案》,在大数据资源方面,汇聚政务、社会、行业和企业海量数据资源,数据基础设施高度集约,数据资源高度共享开放,实现在民生保障服务等20个重点领域的数据在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开放。

对此,惠州市将升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方案》提出,完善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拓展市级单位覆盖范围,建成省、市、县三级纵向政务数据交换渠道,实现互联互通,为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提供交换渠道支撑。到2020年底前,完成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达90%。

在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方面,惠州市将逐步实现市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库及业务信息系统与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的统一对接,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类采集汇总。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政务大数据与社会大数据汇聚融合机制。

“搭建"开放惠州"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探索建立政府数据开放模式,分步实现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根据《方案》,2018年3月底前,依托“开放惠州”平台,完成10个部门的数据开放,涵盖经济发展等12大领域。2018年12月底前,依托“开放惠州”平台,完成15个部门以上的数据开放,涵盖领域扩大到20个。

建设网上办事大数据应用体系

在大数据应用方面,《方案》提出,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行业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变革,大数据综合应用居全省领先水平。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全流程一站式办事,实现数据互认、共享、应用,使行政服务更智能、更方便群众办事。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网上办事大数据应用体系。”《方案》提出,完成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建设,推广普及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申报信息重复利用等个性化服务。同时,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到2018年底前,整合形成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020年前,完善一线信息化采集和智能终端设备,进一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打造1~2个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

在大数据产业方面,《方案》提出,推动大数据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仲恺高新区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建设,鼓励互联网和大数据骨干企业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和产业孵化基地,培育基于大数据分析应用的企业。2020年底前,打造1~2个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进一步开展大数据融合与应用创新。

同时,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进潼湖生态智慧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推动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高新区科创中心、惠南科创中心、东江孵化器等建设,积极创建大数据领域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20年底前,建成至少2个大数据产业园。

此外,根据《方案》,惠州市将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鼓励各地围绕研发设计、终端制造、平台构建、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瞄准国内外大数据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集中资源引进大数据龙头项目。2020年底前,引进和培育至少1家大数据龙头企业,20家左右大数据服务、产品制造和应用骨干企业。本报记者袁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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