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27个收费项目入清单 涉个人和非企的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出炉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继2017年4月出炉《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收费进行规范管理后,《广东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个人和非企业)日前在省发改委网站发布,共有27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记者获悉,按照“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原则,若出现清单以外的省定收费项目为违规收取。
记者看到,这27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居住证工本费、一次性临时来往粤港小汽车入出境办证、文物鉴定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费、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等。
在27个收费项目中,有11个项目向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包括劳动合同文本费、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等。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这11个项目是视主体不同,可向个人收费,也可向企业收费的项目,但主体为企业时,根据政策实行全额免收。
近年来,广东省在严格落实国家收费清理及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出台一系列收费减免措施,建立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此前发布的《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就是通过对省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行全面摸查和严格清理,对违规收取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按照“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要求,形成目录并公开发布,实行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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