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地沟油”政府负总责

东江时报 2018-01-15 17:39

东江时报讯 记者骆国红 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考核,“地沟油”治理工作将列入惠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

《通知》指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垃圾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餐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

惠州将健全综合治理整治机制。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饮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过程的联单制度或者信息化监管措施,对餐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检查。环卫、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和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通知》还明确,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考核。餐厨废弃物的综合处理是惠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地沟油”治理工作也将列入惠州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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