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水价拟调减0.04元/m 3 大亚湾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征集意见
■《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
东时记者近日从大亚湾区工贸局官网了解到,该局拟于25日上午召开大亚湾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现正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大亚湾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改革内容包括简化用水分类,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自来水水价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该方案拟定两个方案进行听证,均是水价分类由6类简化为3类,实现工商业同城同网同价,以及居民实行同城同价、阶梯水价,居民阶梯水价的综合平均价格为2.64元/m3,调减0.04元/m3。
改变1
6类分类水价简化为3类
《方案》介绍,至2016年末,大亚湾区常住人口约20.58万,暂住人口25.37万,用水户1.5万余户。
近年来,自来水用量不断增长,全区管网建设规模也在快速增大,供水范围65平方多公里。溢源公司拥有水厂2个,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为14万m3。
根据《方案》,大亚湾区用水分类将进行简化:将原6类分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消防环卫绿化用水、特种用水)简化为3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即将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即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业、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
特种用水包括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外轮、洗车的用水。
如省对各分类用水的界定范围做调整,按省最新规定执行。
改变2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目前大亚湾区尚未实行阶梯水价,6类分类水价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2.68元元/m3,工业用水2.73元/m3、消防、环卫、绿化用水2.73元/m3、行政事业用水3.73元/m3、经营服务用水(含基建用水)3.93元/m3、特种行业用水4.60元/m3。
根据《方案》,已经独立安装水表的居民用户实行同城同价、阶梯水价。收费单位(包括溢源公司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按阶梯水价标准向居民收缴水费。
阶梯水量定为3级,第一级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5m3以下 (含25m3),第二级用水量为25~33m3(含33m3),第三级用水量为33m3以上,每户按5人标准确定,若每户每增加1人,每级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5m3。居民集体用户也实行阶梯水价。
合表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综合平均价格。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福利院、部队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户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也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综合平均价格。
供水企业暂未实现直接抄表到户的生活小区,供水企业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价格、总表居民用水分表水量向“中间层”(如物业公司等)计收居民用水水费;供水“中间层”则统一按政府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向居民用户收费。
此外,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同向联动机制,当原水价格调整时,不再重新对供水成本进行监审和召开听证会听证,依照联动计算公式适时直接调整。
据了解,低收入群体用水享有优惠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减免每户每月10立方米生活用水量应缴纳的自来水水费 (超过部分按标准足额交纳);对于残疾人士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优惠扶持,其经营性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计收。
两个方案对比
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均有下降
现拟定了两个方案以供听证。
方案一和方案二均是水价分类由6类简化为3类,实现工商业同城同网同价,以及居民实行同城同价、阶梯水价,居民阶梯水价的综合平均价格均为2.64元/m3。
其中,两个方案中的居民生活用水3个阶梯水量所对应的阶梯水价均分别为2.41元/m3、3.62元/m3、7.23元/m3,阶梯水价综合平均价格均为2.64元/m3;特种用水的价格也都是4.60元/m3。
不同的是非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方案一为3元/m3,方案二为3.04元/m3,略有提高。方案一的综合水价为2.91元/m3,方案二的综合水价为2.94元/m3。
对第一阶梯居民用户而言,水价调整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不大。以5口之家为例,居民生活用水由2016年用水价格的2.68元/m3均调整至2.41元/m3。按户均月用水量25m3计算,两个备选方案的户均月用水支出均不超过60.25元/月,第一阶梯水价比2016年用水价格均低0.27元/m3,水费支出最多可减少6.75元/月。
但对于第二及第三阶梯居民用户而言,相比2016年用水价格,两个备选方案均多支出0.94元/月、4.55元/月。匡湘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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