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立案方便群众诉讼 代表建议建法院微信立案服务平台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微信立案提高立案效率的同时,还节约了时间金钱成本。”在昨日的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市人大代表邓可缘建议,惠州市可建立惠州市法院微信立案服务平台,推出以手机移动终端为载体的微信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现有立案方式有局限性
邓可缘介绍,随着法治进程加快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争端,群众对诉讼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惠州市法院收案量更是逐年持续增长,现有的立案方式已无法满足群众对立案工作的需求。
邓可缘说,目前惠州市法院已采用现场立案、邮递立案和网上立案等立案方式,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网上立案需登记注册、提交身份信息、文字输入、准备材料、传输提交文件等,程序繁琐,且一般需使用电脑,受设备和场所限制。因此,现有立案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微信立案是实现借助网络科技简化立案环节的其中一把利器,具有现实可行性和无可比拟的优势。”邓可缘认为,微信立案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要求低,当事人可直接通过手机登录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号微信端,随时随地进行立案申请操作,并完成全部立案流程,无需再亲自到法院递交纸质的起诉材料,因而不必受法院工作时间、立案地点的限制。
通过微信支付缴纳诉讼费
邓可缘建议,惠州市可建立惠州市法院微信立案服务平台,推出以手机移动终端为载体的微信立案方式,进一步丰富立案渠道,简化立案流程,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进行立案申请操作,完成全部立案流程,全部起诉材料都可通过微信上传提交。经过法院审核,只要材料内容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当事人即可按收到的微信通知,通过微信支付直接缴纳诉讼费,省去了当事人为了立案多次往返法院补充递交材料、以及上银行排队缴费的环节。“此举在提高立案效率的同时,还节约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使立案过程更加简捷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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