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河湖制订“一河一策”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588宗工程完成权属登记
惠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实现“三个明确”目标,即明确了产权(管理权)和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人员;明确了经费来源。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惠阳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三个明确”
惠阳区内大部分水利工程兴建于解放后大修水利年代,由于特定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存在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病险严重等问题,加上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经费投入少,导致灌区出现水资源浪费、灌水利用率低等现象。
去年3月,惠阳全面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如今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三个明确”目标。并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了小型水利工程权属,完成了全区588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属确定登记工作,共核发小型水利工程权证587宗。
同时,该区明确各镇(街道)、村级农民用水户协会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同时,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工程也落实了管理人员和经费问题。
这些水利工程完成改革后,将有力保障全区城乡防洪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将为惠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保障。
将聘请第三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到2017年年底,惠阳已构建了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区23条河流、17座水库设立河长150名(其中区级河长8名、镇级河长39名、村级河长103名),实现全区河湖全覆盖。
按照 《惠阳区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惠阳要落实“六大任务”: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促进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惠阳将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如无人机等进行巡河,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惠阳区副区长叶茂庭在会上说,今年初,惠阳将出台主要河湖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制订区级总河长、河长和各相关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做到监管到位、治理到位、保护到位。
本报记者李芳娟 黄尉宏 通讯员钟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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