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食药监局承接食盐监管职能 将进一步完善追溯系统推行智能监管

惠州日报 2018-01-23 19:18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许 魁)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盐业集团(市盐务局)共同签署《惠州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交接协议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承接市盐业集团(市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各县(区)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将陆续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据了解,职能划转之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市政府食盐安全监管机构,将负责拟定完善惠州市食盐监管政策法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职责,维护食盐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食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县 (区)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食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食盐监管体制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推动食盐监管执法重心下移;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推行智能监管,推进惠州市“智慧食药监”项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系统;完善各级食盐安全监管机构与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卫计、工商、质监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公民社会公益意识,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和信息的社会第三方监管,调动全社会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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