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损失大当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本报采集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可以随便退保,这期《惠民金融专栏》,人民银行惠州中支与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就来跟大家说说关于退保的知识。
退保主要分为犹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两种,前者是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此时退保,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而超过犹豫期的退保就是正常退保,而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能申请退保。正常退保其实会给投保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其损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损失
投保人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不能退回全部保费,只能退回较少一部分,也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2.再投保交费标准会提高
一般有退保记录的人,如果想再次投保,保险公司会把退保记录作为一次风险来评估客户的诚信,使得缴费标准会有所提高。
3.原有保障彻底消失
投保人退保后,原本保单中承诺的一切保障将随之丧失,保户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保户个人及家庭生活将重新回到不安定状态。
4.再投保保险权益将受限
若因退保而重新考虑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保户在责任免除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再投保该险种可能被拒保
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保户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退保是一件令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都非常苦恼的事情,保险公司既要退掉一笔价值不菲的保费,而客户又不能得到全部保费,而是扣除了一定退保费的,这会让客户对保险公司印象变差,并迁怒无辜的保险代理人。
其实退保费是国际惯例,符合保险精算原理,只是中国民众的保险知识还没有发达国家那样普及,人们对退保费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罢了。
因此,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建议最好不要退保,万一要退保,也应该在保险公司规定的犹豫期内退保,这样可以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张 培 ·广 文
温馨提示: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是2013年1月正式成立的金融公益性社团。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免费提供金融咨询投诉、调解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宣传教育。会址位于惠州长寿路4号,金融 热 线12363,网 址http://hpfc.hznews.com。
新闻推荐
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新寮村新一经济合作社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拟将位于大亚湾西区坪山河东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