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民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位于上排黄屋路4号房屋作为小贩中心用房及临时用房的公示
惠市规建公示[2018]25号
2018年1月,本局收到惠州市民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位于上排黄屋路4号6层建筑首层及周边的临时建筑作为小贩中心用房及临时用房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小贩中心用房及临时用房
申请建设项目内容:上排黄屋路4号6层建筑首层作为小贩中心用房;保留6层建筑周边的临时建筑作为小贩中心临时用房,该临时用房不再作为小贩中心项目作用时,须拆除。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直属规划分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 (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梁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67161
监督电话:2117228 传真:2117185
E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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