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西枝江生态再投真金白银 补偿资金拟每年不少于1500万元 相关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西枝江惠东段。 《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侯县军 近日,市法制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挂出关于征求 《惠州市西枝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该意见稿,市政府将统筹设立西枝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区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与适当补偿,补偿资金每年不少于1500万元,这意味着西枝江流域内惠州22个乡镇(街道)若通过考核将可获得生态专项补偿。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
西枝江是东江的第二大支流,发源于紫金竹坳,流经惠东县、惠阳区,最后在惠城区东新桥汇入东江,河流长约176公里,流域面积为4120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为44亿立方米,平均径流量占东江的17%,是惠州市的重要饮用水源。近年来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西枝江整体水质保持稳定优良;西枝江源头白盆珠库区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4条入库河流水质为Ⅰ类至Ⅱ类;主要支流淡水河部分断面的水质有所改善。
最近两年,市政府组织开展《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于2016年2月29日通过市人大审议,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省人大批准实施,是惠州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个的地方性法规,将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力度提升到更高层次。
根据《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统筹设立西枝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区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
市政府还印发了 《关于印发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将 《西枝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唯一规章列入2017年年度计划。
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当年无补偿
根据意见稿,市政府统筹设立西枝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区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与适当补偿。补偿资金每年不少于1500万元,由市财政部门安排,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适当调增。鼓励企业、个人捐赠西枝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
意见稿指出,补偿适用范围为西枝江流域范围内,包括惠城区河南岸、桥东、水口街道、三栋镇、马安镇,惠阳区淡水、秋长街道、永湖镇、平潭镇、沙田镇、新圩镇、良井镇,惠东县平山街道、大岭镇、多祝镇、白盆珠镇、宝口镇、安墩镇、白花镇、梁化镇、高潭镇,大亚湾区西区街道,不含仲恺高新区相关区域。这意味着西枝江流域内的惠州22个建制镇、街道,若通过相关考核获批资金补偿。
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按流域内林地面积、断面水质、水库总库容、养殖强度、基本农田面积进行分配,分别占补偿资金的40%、30%、10%、10%和10%。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故、事件,如乱砍乱伐、非法开采、水环境污染事故等,该县、区当年不参与相关补偿资金分配。
此外,县、区政府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西枝江流域林地管护、水库库区环境保护、农业养殖 (种植)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和其它生态保护项目,每年3月前向市环保、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市相关部门将对补偿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定期核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如何提意见
《惠州市西枝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告具体内容可登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及传真:0752-289277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k706@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5号楼法制局办公室706房(邮编516003)。侯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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