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解纠纷 办事公道赢信任 翟嘉豪8年调处矛盾纠纷约350宗
翟嘉豪。本报记者关 云 摄
人物名片
翟嘉豪,惠城区汝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2009年至今调处矛盾纠纷约350宗,先后被评为2011~2012年度惠城区汝湖镇优秀共青团员、2012~2013年度惠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同时在惠州志愿者工作中获得星级荣誉证书。今年11月被惠城区政府评为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很多群众和同事感受到,翟嘉豪身上有一种力量,一种不急不躁、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力量。这位85后小伙,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以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许。
耐心倾听群众诉求
在工作中,翟嘉豪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遇到着急赶来的群众他会端茶倒水,及时安抚对方情绪,认真聆听并仔细记录;遇到脾气暴躁的群众,他也耐心倾听、不急不躁,从不和群众争吵。和他打过交道的群众都夸他为人和善、说话公道。“我们做调解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耐心细致,又要有恒心,更要有宽厚包容的仁爱之心。”翟嘉豪说。
想方设法找症结破难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来,翟嘉豪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有独特的调处方法:遇到夫妻矛盾纠纷时,他会帮助双方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从而唤起旧情,使之重归于好;遇到劳资纠纷时,他会积极找企业相关责任人,把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短期利益作比较,同时运用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帮助讨薪工人;遇到邻里纠纷时,他会用“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让双方当事人珍惜邻里感情,最终达成谅解……翟嘉豪说,在调解案件时他都会想方设法找出双方争议的误区和症结,然后对症下药,这是他做好调解工作的“法宝”。
翟嘉豪调解纠纷不仅“对症”,还追求“根治”。长期的基层一线工作让他深谙:农村调解工作琐碎复杂,群众大多图的不是多少钱,而是一个理。作为调解员,不能单纯为了追求“案结”而一味做老好人、把问题藏着掖着。真正达成“事了”,才是彻底的化解矛盾。因此,在调解案件时,翟嘉豪总是首先摸清实情,分清双方的责任和对错,使双方心里敞亮、心甘情愿接受调解,这样双方事后才不会反悔,也就不会引发新的矛盾;然后是找准思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由于翟嘉豪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在调解中总是能够说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向双方当事人解释说明,同时在情理上进行劝导,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很信服他的调解。本报记者关 云
新闻推荐
工作人员在布置花灯。本报记者王建桥摄本报讯(记者王建桥)2018年惠城区西湖花灯博览会已进入布置阶段,据悉,此次将按照“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