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户家庭抽取公租房入住房号

惠州日报 2017-12-07 21:25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邬欣欣)日前,龙门县举行惠和居公租房配租抽签仪式,共有173户家庭符合本次惠和居公租房配租抽签资格,他们将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入住的房号。

据悉,惠和居公租房2014年开工建设,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13800平方米,总投资3700万元,共建成238套公租房(共240套,除去两套物业用房)。其中,二房一厅户型230套,一房一厅户型8套。经过龙城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房管局三级审核,确定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173户家庭参加本次配租抽签,他们均是县柑桔场、县良种场、县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的下岗职工。

县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公租房收取租金与发放公租房租金补助分离,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按月收取与发放。按照县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龙门县公租房租金为:县城(青溪除外)为5.50元/月/平方米,青溪、平陵、永汉、南昆山为5.00元/月/平方米,其他乡镇为4.50元/月/平方米。该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及市场租金水平等情况每三年调整一次。政府对低保户家庭补助公租房租金的80%,低收入家庭补助70%,中等偏下家庭补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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