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3000余宗案件无错案 黄植忠一心为民积极开展调解和普法志愿服务
黄植忠。
开栏语
日前,2017年广东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公布,共推选出100名最美志愿者、50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99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50个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其中,惠州市4人3组织5项目3社区入选。本报今日起对惠州市入选的先进典型进行陆续报道。
“亲情调解、轮流调解、迂回调解、喝茶调解,这是我工作的法宝。”黄植忠笑言,这些就是他多年来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的心得。
黄植忠1991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在基层人民法庭的岗位上,不图名不图利,爱岗敬业;他身患重症,却仍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为民排忧解难;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一心为民。他办理的3000余宗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上访缠讼,得到当事人和百姓的好评。
2012年5月,为了强化诉前联调工作,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司法惠民举措,同时充分发挥“全国模范法官”黄植忠的调解技能和在群众中的威信,“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在园洲法庭挂牌成立。自成立以来,该工作室共接待来访群众1.3万多人次,解决矛盾纠纷1200余宗,经司法确认的近300宗。惠民工作室的工作范围涉及解决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农村承包合同、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方面的纠纷。
2017年4月,惠州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在 “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设立“黄植忠好人工作室”“黄植忠司法惠民志愿服务工作室”;2017年6月,博罗县文明办、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在“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设立“好人工作室”,充分发挥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好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众作出榜样。黄植忠采取“工作室+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分队”方式开展调解和普法志愿服务,推广使用“调解四法”(亲情调解、轮流调解、迂回调解、喝茶调解),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目前,他已累计参加志愿服务336小时。文/图 本报记者周丽琴 通讯员徐园连
人物名片
黄植忠,现任博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园洲法庭副庭长。连续多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2006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2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4年获评 “全国勤廉榜样”;2015年获评 “全国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授予“中国好人”称号;2015年被省委宣传部授予 “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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