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金龙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6911㎡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草案)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11月8日召开该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同意惠州金龙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6911㎡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如下: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60米,其他指标按原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GH2017034)执行。
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办理该地块相关手续。
地址:龙门县城新兴路12号
电话:0752-7781215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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