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纪委要求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整治
本报讯 (记者谭 琳)近日,省纪委下发 《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力度》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知敬畏、存戒备、守底线,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节日氛围。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做到纠正“四风”问题没有间歇期,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围绕“节日腐败”问题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七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 “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新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提高政治站位,瞄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要深入机关和基层,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推动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风清气正,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重处理;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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