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交通肇事逃逸 司机3小时落网 ○典型案例
东江时报讯 一辆小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车司机涉嫌驾车逃离现场。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事发后,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仅用约3个小时,就将这起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当事人对涉嫌酒后驾驶肇事后驾车逃逸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11月13日凌晨2时15分许,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分控中心接110报警称,在惠城区下角东路邮电局路段有一名男子躺在路边,具体情况不详。接报后,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发现该男子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但现场没有肇事车辆,也没有目击证人,办案民警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给了大队。
了解案情后,该大队组织警力一起研判案情,梳理线索。为了抢抓时间,该大队还组成了现场勘察组、视频查阅组、走访排查组等3个小组,同步开展侦破工作。由于相关视频监控距事发地较远且是夜间,光线不足,影像不够清晰,无法确定肇事嫌疑车辆的准确信息,通过视频对肇事嫌疑车辆行驶沿线进行搜索时,嫌疑车辆在下角中路离开了视频监控范围,线索中断。
该大队研判小组根据现场勘察组、视频调阅组反馈的信息作出分析研判,要求走访排查组对下角中路两边的小区、小巷进行搜索,现场勘察组勘察完现场后,立即支援走访排查组一并展开搜索。当日凌晨5时许,经过一轮细致搜索,办案民警在惠城区禾塘街江南丽苑附近发现一辆小车与嫌疑车辆影像资料显示接近,且该车旁有一名男子形迹可疑。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发现,该小车有明显碰撞痕迹,现场这名男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于是,民警迅速控制住该男子。
经初步询问发现,该男子于13日凌晨1时50分许,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LV××××的小车沿下角东路从下角邮电局往下角中路方向行驶至惠城区绿湖商务酒店路段时,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造成李某在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该男子对涉嫌酒后驾驶肇事后驾车逃逸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这时距事故发生仅约3个小时,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便顺利告破。
交警说法
事故后尽快报案并积极抢救伤者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肇事者,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肇事者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因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警方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交警部门一定会全力以赴侦办此类案件。因此,肇事者不要抱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都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抢救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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