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案件可在当地立案 博罗法院联手大亚湾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惠州日报 2017-11-06 22:33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卢思莹 舒 文)博罗县人民法院与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日前正式签署开展行政案件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协作备忘录,自此,大亚湾区群众办理行政案件立案手续不用两地奔波了。“本以为集中管辖后要到博罗法院才行,想不到法院推行跨域立案,我们大亚湾的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办理惠州市首例行政案件跨域立案的刘女士感叹道。

刘女士因为个人社保问题欲提起行政诉讼。10月26日10时30分,大亚湾法院立案庭接到刘女士提交的材料后,窗口立案法官马上进行初步审核,随后与博罗法院立案庭联系,扫描了相关材料并通过网络系统传送过去。博罗法院审核后认定可以立案,随即办理登记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扫描传送至大亚湾法院,向刘女士送达,整个过程耗时不到30分钟。

自2016年5月1日惠州市正式实施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工作以来,由博罗法院受理除博罗外的其他县(区)的行政诉讼和非诉案件。为更好地方便异地当事人行使诉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大亚湾法院大力支持下,博罗法院率先在大亚湾法院试水行政案件跨域立案。根据双方签订的备忘录,大亚湾法院作为协作部门应设置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形式审查、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将起诉材料推送至博罗法院,并电话联系博罗法院办理,博罗法院一般应在1小时内作出回复。

博罗法院副院长何生介绍,待时机成熟后,将向其他县(区)推行这一做法,争取让更多当事人办事少跑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日红表示,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是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的新举措,接下来将总结经验,加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制度建设,扩大覆盖面,更好地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更为便捷的行政案件跨域立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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